1月7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十三五”以来,随着全省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有得住、住得好,住有所居的梦想正在实现。
“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万亿元,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41.5平方米提高到50平方米;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累计支持30.1万户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51.8平方米提高到63平方米;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6.2万套;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16.8万套,其中2019年、2020年开工量居全国第一,帮助约300万群众“出棚进楼”。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总量分别比“十二五”时期增长118%、188%、72%,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持续扩大。
截至2020年底,我省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年棚改计划任务提前2个月完成,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1.65万套;1506个老旧小区、涉及33.16万户居民住房的改造任务全面开工;公共租赁住房开工任务全面完成,分配率达98.5%。
2021年,我省将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好城镇特困人员、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问题。一方面探索政策性租赁住房试点,支持积极性高、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较少、供给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先行推进,另一方面支持有条件地区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发展投资公司,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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