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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采取“六项”举措 创新涉台法律服务新模式

2016-06-23 13:33: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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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6月23日吉安讯 近年来,江西吉安市委、市政府铆住台资久久为功,出现了台资扎堆入驻的“吉安现象”,并依托台资撬动民资,主抓工业实现三产良性互动,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升级的好路子。全市台资企业由2005年的56家发展到现在的374家,实际利用台资总额达到17.57亿美元。其中全球500强企业2家,上市公司11家。因而台企多、台商多、涉台法律纠纷也多。市台办除了做好常规性的“保姆式”服务外,还要做好涉台法律服务。为了能很好地为台企解决法律方面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吉安采取“六项”举措,创新涉台法律服务新模式。

  一是设立一处“涉台法律服务中心”。为了响应市委的战略部署,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台协设立“涉台法律服务中心”,2013年,吉安市台办主任苑建华(现任市政协副主席)、市台协会长陈明贵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星等共同为“涉台法律服务中心”揭牌。涉台法律服务中心适时与市台办召开台企、台商、台胞权益司法保护座谈会,邀请台商代表参与,了解台资企业发展情况,听取台资企业的法律需求。审理涉台案件时,视情邀请台办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全面了解案情,共同做好辩法析理,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

  二是聘请了一批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台商、台胞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吉安台办聘请的3位法律界具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法律顾问。特别是台办聘请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刘连庆律师,他是吉安市首届仲裁委员会委员,吉安市律协常务理事,吉安市十佳律师,擅长公司股权、房地产、民商、合同审查、担保、债务纠纷等法律业务,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处理涉港澳台经济案件的经验。为台商的合同的签订,债务的纠纷,法律知识的宣传做了大量的工作。

  三是出台了一本涉台审判服务手册。在市台办的协调下,市法院收集了涉台审判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了一本涉台审判服务手册,规范了涉台案件的审理,该手册对引导台企依法经营、加强经营风险防范、保障台企合法融资渠道,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市台办派员到辖区发放给台企、台胞、台商,基本上做到了人手一册。此项举措为台企、台胞、台商提供了全方位的诉讼指导服务,解决了他们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

  四是组建了一支涉台特邀调解员队伍。在台商、台胞中选聘一批具有影响力、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及时收集、反馈台企、台商、台胞的司法要求,参与涉台案件的调解,协助排查诉讼风险,化解矛盾纠纷。2013年11月21日,市法院颁发聘书,正式聘请台商协会会长陈明贵、江西日荣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林飞文、北极光(江西)科技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志诚、泰和腾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武勇共4人为涉台审判特邀调解员。

  五是成立了一个“涉台审判管理办公室”。为加强涉台案件管理,2012年市台办和法院协商,在市法院大楼成立了“涉台审判管理办公室”,市法院院长吕清泉,副院长刘星共为“涉台审判管理办公室”揭牌。办公室成立后,运行情况良好,2013年4月16日,市法院副院长刘星带领施春、欧阳骥两位庭长赴江苏昆山市法院考察涉台审判工作。2013年8月6日,吉安首次对一起涉台案件开庭审理,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涉台特邀调解员和台办的刘淑梅副调参加了庭审。目前,共调处涉台纠纷案件31起。

  六、开展了一系列涉台法律服务活动。据统计,2013年以来,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3位律师共为台企把关合同签约21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26次,处理诉讼案件11件;市法院领导到台企走访调研18次,影响大的有市法院副院长刘星在市台办副主任吴孝明、台协刘萃成等同志的陪同下,赴裕元(安福)制鞋有限公司和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昌台湾经济技术产业园走访调研;为解决土地纠纷,2016年5月4日,台商黄武勇向市台办递交了《关于桃园度假村建设情况汇报暨请求审批用地的请示》,市台办想方设法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解决台商一系列的涉台法律问题,得到了台商的一致好评。(中国台湾网、吉安台办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马一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