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27日镇江消息 日前,镇江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出台《关于更好地为台商提供优质服务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意见》从规范服务、优质服务方面,提出了十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台商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座谈、会办、通报、协调等方式,积极协助各涉台部门开辟和完善服务台企台商绿色通道。
二是进一步完善定期走访台企工作制度。实行市领导挂钩台企,定期上门走访,听取企业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生活配套和权益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三是进一步完善涉台投诉案件协调处理制度。对涉台投诉案件实现属地管理和首问责任制,能解决的问题,在五个工作日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对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台商满意。
四是搭建生产服务平台,助推台企健康发展。由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等与台企发展密切相关部门,积极为台企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帮台商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是搭建法律服务平台,依法保障台企合法权益。由市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为台商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妥善处理涉台矛盾纠纷,保障台商人身与财产安全,为台企在镇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是搭建生活服务平台,营造优质宜居氛围。市教育、卫生等部门积极开辟台商生活绿色服务通道,切实帮助解决台商就医及子女就学问题,加快打造台商生活圈,丰富台商业余生活,建设台商幸福家园。
七是加大科技扶持力度,推进台企转型升级。由市科技部门负责落实台资高科技企业认定、科技创新计划落实、科技计划开放支持、设立企业研发机构等“四位一体”科技专项行动。
八是落实台企优惠政策,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对涉台收费能取消的坚决取消,不能取消的按下限收取。台资企业如有违规确需罚款的,需报市督查办备案。加大对服务台企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力度,确保服务工作真正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九是加强对市各级台商协会、联委会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各级台商组织在政府与台企台商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定期组织当地台商开展有利于台企健康发展,有利于台商安心工作、生活的联谊活动,不断满足台商精神文化需求。在台商密集地区,给予优惠政策建设台商精神家园。
十是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台商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优质化。各辖市区根据对台工作的需要,完善工作机构设置,配强工作部门一把手,成立“台商服务中心”。充实和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台商服务人员。(中国台湾网镇江市台办通讯员 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