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1日射阳消息 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3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工作,射阳县台办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了“三个一”推进法:
举办一次台企负责人学习培训班。11月12日,县台办组织全县19家台资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学习《条例》,县台办主任封桂珍同志结合本县实际,逐条解释宣讲,引导台商、台胞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进一步提振了台企持续投资发展的信心。
登发一周电视流动字幕广告。为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台办拨专款在县电视台登发一周时间的流动字幕广告,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影响。
制定一套督查制度。县台办在集中学习领会《条例》内容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制定了台办机关干部落实《条例》的责任制,明确分工,依法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强势推进《条例》的宣传推广与贯彻落实,营造了依法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兴业的良好氛围。(中国台湾网、射阳县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