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8日泰州消息 日前,泰州市台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六项工作举措。
抓好《条例》的贯彻学习。召开专题主任办公会,传达学习《条例》主要精神,研究制定《条例》贯彻方案。组织台办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和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在2012紫金山峰会上的重要讲话,加深对其精神实质、重要意义的理解,强化对依法履行《条例》规定职责的认识。
面向涉台职能部门开展宣传。在党委、政府及相关涉台部门、园区开展《条例》宣传。通过走访调研、举办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涉台职能部门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的责任意识。
面向台企、台商开展宣传。将《条例》及近期省、市出台的系列惠台政策、措施等汇编成册,送到每个台资企业。同时,以市台协会为平台,通过理监事会、《泰州台商》会刊等渠道,向台商宣传《条例》,引导台商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
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宣传。借助泰州电视台、电台等媒体网络平台,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依法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的良好氛围。
抓好已出台服务措施的督查推进。采取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的形式开展“回头看”,及时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
开展“走出去、学先进”活动。组织台办干部赴省内、外对台工作先进地区开展学习、考察,借鉴兄弟地区在开展涉台服务、调处诉求矛盾、保障台商权益等方面工作的先进做法,为泰州市进一步做好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的各项工作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中国台湾网、泰州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