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31日海安消息 随着江苏海安与台湾地区间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拓展,来海安投资台商、台资企业日益增多,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颁布实施的涉台政策法规,引导广大台胞台属台商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维护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推动台资企业健康、快速、永续发展。日前,海安县委台办以座谈会、板报、送书籍进台企等形式积极宣传学习将于2012年12月3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
该《条例》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基本要求,体现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的最新协商成果,充分吸收了江苏各地及相关部门在保护与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方面制度创新的实践经验。《条例》体现了依法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的江苏特色,完善了对台湾同胞投资务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强化了江苏各级政府及台湾事务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条例》是今年8月两岸两会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后大陆第一部关于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和促进工作的地方立法,《条例》将为江苏各级政府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为台商在江苏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法制环境,对新时期提高、巩固和深化苏台两地的经贸合作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据了解,今年1-9月份,海安县新批台资项目14个,总投资30418万美元,注册台资26726万美元,到帐台资7398万美元,各项指标均居南通市前列。(中国台湾网、海安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