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学习贯彻《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

时间:2012-10-30 14:06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0月30日金坛消息 日前,江苏金坛市台办召开台办全体干部、金坛市台商联谊会全体理监事会议,学习贯彻《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畅谈体会。

  《条例》是今年8月两岸两会后,大陆第一部关于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和促进工作的地方立法,既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基本要求,也体现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的最新协商成果,充分吸收了江苏各地及相关部门在保护与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方面制度创新的实践经验。《条例》还体现了依法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的江苏特色,完善了对台湾同胞投资务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强化了江苏各级政府及台湾事务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将为江苏各级政府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为台商在江苏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法制环境,对新时期提高、巩固和深化苏台两地的经贸合作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台办主任张志荣表示,台办是直接为台商服务的窗口,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在坛台商台胞提供优质的高效的服务,并以《条例》职责为契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为广大台商真正营造一个“安商、亲商,护商、富商”的优良的投资环境,为台商提供更加便捷、及时、优质的服务。

  出席会议的台商纷纷表示,《条例》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依法保护和促进台商、台胞投资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在江苏投资台商的关心,保护了台商权益,反映了台胞心声,对台商子女的入学、工商个体经营等第一次有了明确的规定,使广大台商更安心在江苏投资兴业,在坛台商要依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介绍更多的台湾朋友来金坛考察投资,为金坛的经济建设作出一定的业绩。(中国台湾网、金坛市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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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瑞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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