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非农个体户首次在南京获颁营业执照

时间:2012-08-14 10:45   来源:南京日报

  昨天上午,在白下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台湾居民彭光弘顺利领到了自己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这是今年国台办、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放宽台湾居民在大陆部分省市申办个体户范围之后,首个在我市成功申办营业执照的非农民个体户。

  彭光弘在南京地铁一号线新街口站有家“似水年华”服装店。他说,自己10多年前就来到南京了,以前还做过餐饮等生意。由于以前未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申办餐饮业、零售业个体户营业执照,他和很多台湾朋友都只能请南京的亲戚、朋友或员工帮忙,以他们的身份注册个体户,操作起来比较麻烦。现在以自己的身份领取了营业执照,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经营了,他准备以后在南京开更多家服装店。

  另据了解,今年3月份,在江宁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内,詹丁凤曾以台湾农民的身份,在江宁区工商局申办了南京首张农民个体户营业执照。而彭光弘则是首个以非农民身份,在南京成功申办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台湾居民。

  白下区工商分局副局长熊茂林介绍,此前台湾独资公司是可以在大陆注册的,但个体户不允许。后来为支持台湾农民来大陆创业投资,国家相关部门于2007年出台了《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台湾农民可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产品等自产产品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和特许经营)、农产品和农业技术进出口、农业科技交流和推广。

  为进一步鼓励台湾同胞到大陆投资创业,今年初,国台办、国家工商总局又先后下发和出台《关于开放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通知》、《关于台湾居民在大陆部分省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台湾居民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九省市可直接申请登记个体户,无需经过外资审批。

  目前,台湾居民个体户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零售业和餐饮业,不包括特许经营。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其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自今年4月1日起,从业人员不超过10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记者 邹伟 通讯员 侯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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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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