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26日泰州消息 日前,江苏省泰州市检验检疫局为泰州海阳化纤出口台湾的纺织品“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强力纱制之轮胎帘布”,办理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成为ECFA“早收计划”实施后,泰州市签发的第一份ECFA原产地证书。
该产品属于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清单之列。此次出口台湾货物总重22.5吨,货值93290.90美元,原来关税为5%,从今年1月1日起降为零关税。据此计算,该批货物可减免关税4000多美元。目前,货物已从上海港运往台中。
轮胎帘布是企业出口台湾的主要产品,每年有上百吨,“早收计划”正式实施将使得泰州海阳化纤在台湾市场更具有竞争力,对扩大对台出口会产生重要影响,也增强了泰州企业在台湾市场的竞争力。2010年,泰州市与台湾之间的进出口贸易额为24870万美元,其中出口8012万美元。金融危机后的恢复性增长和‘早期计划’的实施将推动两岸货物贸易量迅速增加,2011年泰州与台湾的贸易还会保持较高幅度的增长。(中国台湾网、泰州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