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台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中国台湾网11月2日岳阳消息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岳阳市市纪委、市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文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 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
岳阳市台办把贯彻落实《暂行规定》作为今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贯穿于全市对台工作的各项任务中,贯穿于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中,贯穿于平时对台各项服务中。树立对台干部良好形象,提升对台干部服务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明确要求。深入学习《暂行规定》条文,加深理解《暂行规定》实质。明确《暂行规定》各项要求,努力提高执行《暂行规定》的思想认识。
二是从我做起、遵规守纪。《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工作期间不得有的行为。这是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又一个有力有效措施。人人要从我做起,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执行,确保《暂行规定》的严格执行与落实。
三是建全制度、严格监督。贯彻落实《暂行规定》要与执行各项工作制度相结合,要与执行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相结合,要与服务台商台企各项要求相结合。严格按照组织监督、制度监督、互相监督的要求,确保《暂行规定》切实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考核、责庸罚懒。严格执行《暂行规定》中的各项处罚规定。在年度工作考核中,把执行《暂行规定》纳入各项个人考评测评中,谁违纪,谁受罚,绝不估息迁就。(中国台湾网岳阳台办通讯员魏创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