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台办出台措施服务台胞台企
中国台湾网9月12日襄阳消息 近日,湖北襄阳市台办在全市开展“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促进发展”专项活动中积极作为,出台了六项便于台胞台属生产生活以及服务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的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大《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营造关心、支持台资企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台商、台胞、台属申请、求助、咨询和投诉,市台办接待来访人员即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来访人员负责到底。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及时联系相关负责人,做到“有求心应,有诉必复,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
三是市台办对台商、台胞、台属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上级转交的涉台投诉信访案件进行登记,对受理的投诉信访案件,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查核实,7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或有关部门反馈相关情况。
四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台资企业入驻,台资企业生产经营和台商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助台商、台胞、台生办理银行贷款、签注、机动车驾驶执照更换和小孩入托、入学等相关事宜,为台商、台胞、台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五是坚持到涉台园区驻点办公制度。坚持每季度到台资企业走访一次。了解和协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涉台园区和台资企业快速发展。
六是坚持回访制度。通过定期回访,发现不足,完善措施,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做好回访记录备查。(中国台湾网襄阳市通讯员刘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