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麻城法院成功调结一涉台企业合同纠纷案
中国台湾网6月14日黄冈消息 “你们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成功化解了首家落户麻城的台资企业纠纷案,不仅助力彰显了麻城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也用实际行动着力打造麻城商机无限的招商乐园,服务了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和全民创业……。”近日麻城市台办主任彭继良等一行专程来到麻城法院,紧紧握住该院民二庭法官周德良手时说的一席话。这是民二庭按照该院实施的《关于为建设“名城强市”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十条意见》中“平等保护合法权益,创建诚实守信的招商环境”的精神,审结的一涉台企业合同纠纷案件。
湖北力美制动元件有限公司是该市的首家台资企业,公司于2005年10月成立,主要从事汽车制动阀、制动器、制动泵的生产和销售等经营。自2008年开始,湖北力美制动元件有限公司在麻城市天安纳米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订购精细化工产品,双方约定滚动供货,不定期结账和结算,产品如不合格包退包换。2010年5月30日双方对帐结算,湖北力美制动元件有限公司应支付给麻城市天安纳米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00425.11元。湖北力美制动元件有限公司以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在向麻城市天安纳米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支付2万元货款后,开具3万元的罚款收据一份,要求从货款中扣减,双方遂酿成纠纷。后经多次协商未果,2010年12月28日,麻城市天安纳米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诉至我院。
案件立案受理后移送到民二庭,交由周德良主审。凭多年的办案经验,他深知,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到中央涉台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涉及到本市招商资中心工作和投资创业的发展环境。周德良在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调查、了解、掌握案情的同时,同庭长吴克勇一起及时与市台办联系沟通,并主动邀请其领导一起参与调解,得到市台办的重视和支持。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指出湖北力美制动元件有限公司罚款3万元无法律依据等情况后,彭继良主任侧重从双方先前良好的合作关系,到诚实守信为企业立足之本,市场经济条件下,相互依存的企业跨越式发展之道等方面,协助法庭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摒弃前嫌,握手言和,达成湖北力美制动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货款71397元,其余部分麻城市天安纳米化工材料有限公司自愿放弃的调解协议。(中国台湾网黄冈市通讯员 樊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