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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25条措施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2021-01-20 15:03:00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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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切实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湖北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加快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系列措施共分四大类25 条,5月12 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从中拎出十个“关键词”作详细解读———
  先行用地、开工必保
  先行用地、开工必保是解决企业重点项目急需开工最直接、最快捷、最有效的政策措施。疫情期间,解决火神山医院等33个防疫项目先行用地3187亩。落实先行用地:一是支持疫情防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中的单独选址类项目、控制性单体工程以及因工期紧或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项目,申请先行用地。比如,高速公路、铁路项目中的桥梁隧道等工程。二是除报国家批准以外,省级以下先行用地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准先行用地6个月内,要提交正式用地报批手续。对于铁路、高速公路用地规模较大,涉及地区较多的线性工程,经批准后可进一步放宽期限。三是先行用地规模一般不超过全部用地规模的20%。推进开工必保:所有单独选址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只要今年开工建设,并完成征地手续的,用地计划指标全部由省级兜底保障,包括省、市、县各级该类项目。
  云上选地、地等项目
  充分挖掘存量潜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把全省已经合法审批可以直接使用的存量建设用地,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市、县制作“招商地图”,对外公开全部地块,意向投资者网上查阅、选择、竞价、交易、签约,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更加公开、透明、便捷的用地市场。武汉运用“汉地云”平台,创新“非接触”方式,云推介地块279宗,总面积约13万亩。加快新增“标准地”出让,将企业开工所需办理的各种评价和控制指标等前置手续,提到供地之前全部办好,极大节省从拿地到开工时间,实现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真正做到拿地即可开工,促进全省项目尽早落地、尽早开工、尽早建成、尽快投产、尽快达产。
  做优营商环境
  以一切奔着问题、效果去的态度和导向,做优做强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推进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2019年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提前一年实现5个工作日办结,105个不动产登记窗口全部实现“一窗受理、集中联办”,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掌上统一查询。推行将抵押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申请人可以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全省已设立服务网点32个,实现抵押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办结,疫情期间当天办结。推进“不见面”网办。52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除涉密事项外,100%实现全程网办。推动11个服务事项“即办”,17个服务事项“零跑动”,35个服务事项“只跑一次”。推进“多审合一”。开展建设用地和城乡规划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实现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建设用地供应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小微项目审批、相关论证查验“六整合”,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合并办理”。
  当好“店小二”
  “有呼必应,无事不扰”,在全省系统部署开展项目用地服务专项行动,省、市、县三级全面落实,当好用地服务“店小二”。列出清单,领导带队,深入企业,一对一服务,实实在在为企业解决急事难事。十堰市局领导干部带领176名“店小二”,一对一服务176家企业。武汉市局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清单销号管理模式。荆州市局开展测绘、选址、征转、调规“一条龙”服务。恩施州局对每个项目印制“项目名片”,派出“店小二”开展上门服务。截至目前,通过开展用地服务专项行动,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443个,面积11.6万亩,同比增长72%。坚决做到“无事不扰”,严明不接受吃请、不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等纪律,建立“清”“亲”政商关系。
  降低用地成本
  降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出让金可延期或分期缴纳。对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按70%确定出让底价,第三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按80%确定出让底价。降低土地使用成本,企业可申请暂缓减免缴纳土地租金。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和增加地下空间的,不增收土地价款。利用划拨土地存量房产发展国家鼓励的产业行业,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可在5年内不作变更。减免相关税费,对服务疫情防控和因疫情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依法减免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疫情防控期间,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矿业权出让价款、国有土地租金,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纳。新出让土地,允许1年内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特殊项目可2年内缴清,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可按不低于底价的10%下调竞买保证金。
  守红线、保发展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化解重大项目与生态红线的矛盾冲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对疫情防控项目,确实无法避开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可视作国家重大项目允许占用。充分利用过渡期政策。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经省政府出具不可避让生态红线论证意见,可报国家批准。已为西十高铁、武十铁路站后用地等18个占红线项目办理用地手续。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按照应划尽划、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估生态保护红线与城镇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永久基本农田之间的矛盾冲突。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处理规则,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保重大项目落地,为可持续发展留足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实现保护和发展双赢。
  盘活闲置土地
  我省闲置土地总量呈现动态变化,2018年我省闲置土地有9.48万亩,2019年增加到了12.04万亩。全省进一步压实责任,建立有效的盘活机制,减少闲置发生率。疫情防控期间,闲置土地项目不计入闲置时间,不计收闲置费和滞纳金,用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建设的闲置土地,视为处置到位。对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允许按照土地二级市场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研究制定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对复工复产和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保快保,随到随保,支持项目快速落地,实现“地等项目”。
  稳定石料供应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石料供应,2019年新投放建筑石料矿业权37宗,全省建筑石料矿山实际产量达到1.44亿吨,加上尾矿尾渣利用和建设项目自采自用,年总产量达到2.11亿吨,满足全省2亿吨的基本需求。2020年以来,全省合法有效建筑石料矿业权344宗,总设计生产能力1.77亿吨/年,已复工复产建筑石料矿山企业224家,已生产4285万吨。计划新投放建筑石料矿业权69宗,加上尾矿尾渣和项目建设范围自采自用建筑石料,全省可提供建筑石料3.73亿吨。持续稳定建筑石料供应,指导各地梳理预测未来三年内重点建设项目建筑石料供需缺口,合理制定建筑石料矿业权投放计划。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支持因疫情防控而停产的合法有效建筑石料矿山尽快恢复生产。加大废石、矿渣和尾矿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大力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现“变废为宝”。鼓励重大建设项目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自采自用,减轻外部供应压力。
  强化基础服务
  充分发挥基础测绘、地质构造、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在项目建设中的安全保障作用。无偿为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提供地质资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咨询、测绘基础图件资料、应急测绘等地质测绘服务。统筹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资源压覆、环境影响评价,扩展区域评估试点和强化评估结果应用。提升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咨询信息服务能力。4月底刚刚上线运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服务系统,实现建设项目单位在线查询。对疫情防控提供地理信息成果,鼓励、支持相关单位利用北斗导航、智慧城市等技术,研究开发如北斗网格城市、智慧园区疫情防控平台(APP)、复工复产健康码等地理信息产品,助力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
  管好设施农用地
  确保“农地农用”,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规范管理种植设施、养殖设施以及生猪养殖等设施农用地,严禁随意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2016年联合省农业厅出台进一步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服务设施农业用地健康发展的通知。当前,正抓紧修订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从设施农用地范围、规模、支持措施、项目备案、服务监管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我省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要求,确保设施农业依法有序用地。
[责任编辑: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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