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等三部门联合出新规 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时间:2011-04-20 10:27   来源:河南日报

  近日,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出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对于破坏中原经济区发展环境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给予惩处;对于大胆尝试新的改革措施的,要给予支持保护。


  严肃整治:五种行为将受到惩处


  在昨天举行的《意见》座谈会上,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尹晋华一针见血地指出:“有些企业都急破脑袋了,但一些干部仍无动于衷,对企业要解决的问题,层层设卡,吃拿卡要。”他说,建设中原经济区,纪检监察工作就得坚决整治吃拿卡要、滥用职权、效能低下、权钱交易的行为!


  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于近日出台的《意见》有5部分16条,核心目标就是通过纪检监察工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廉洁高效、公平正义、诚信规范、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意见》指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将成为纪检监察工作重点。对于“半拉子”工程、“豆腐渣”工程背后的腐败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把关不严、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与不法分子相勾结索贿受贿,从严从重查处。《意见》强调,要严肃整治违法行政、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效能低下和权钱交易等五种行为,还出台了严禁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或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等“十个严禁”。


  鼓励创新:未明令禁止的都可以探索


  尹晋华说,建设中原经济区,项目多,资金多,出问题的几率也会增大,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可能性增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


  尹晋华表示,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党员干部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先行先试,鼓励大胆尝试新的改革措施和办法,“凡法律和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可以探索和实践”。


  《意见》中说,对先行先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跟进、认真研究,不轻易下结论;对先行先试遭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澄清事实,给予支持保护;对恶意中伤、陷害干事创业者的,给予严厉惩治。


  参与座谈的不少领导干部直言,有了这些新规的保障,犹如吃下定心丸,在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道路上就可以放手去干、放手去做了。


  改革创新过程中,也难免出现失误。《意见》特别对“失误”和“失职渎职”进行了严格区分:对锐意进取、勇于实践出现失误或一般错误的,要帮助总结经验教训,进行自我完善;对突破某些不适应现实情况的有关规定,但有利于中原经济区科学发展的,要给予支持;对在探索中因政策界限不清而出问题的,要认真研究,慎重处理;对打着改革创新旗号中饱私囊、贪污受贿的,要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张渝  徐德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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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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