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持续发力

时间:2011-03-14 09:37   来源:河南日报

  前       言


  中原经济区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将使河南的明天更加美好。这让全省人民欢欣鼓舞,同时也让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当前,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任务更加繁重。“十二五”期间我省主要经济指标平均增速要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累计由5.5万亿元到突破12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15%;城镇化率要达48%左右。今后5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交通、水利等重点设施项目用地需求预计每年都在60万亩以上,而同期国家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缺口在50%以上。今后,土地供需的矛盾更加突出,保障发展的压力正持续增大。


  挑战与机遇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建设中原经济区既是我省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转变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的重要机遇期。


  中央给力,我们发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将按照“四个重在”实践要领,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工作布局,以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实现国土资源“有效保护、有序开发”为目标,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为核心,全面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显著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保护水平,切实履行和尽好“六个力保”之责。


  坚守红线,力保地根不动摇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河南作为全国农业大省和粮食主产区,务必坚定不移的走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


  近5年,我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一大批高速公路、航空、铁路、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教育、卫生、污水处理等民生项目以及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用地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同时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坚守住了土地红线。截至去年底,全省耕地保有量为1.22亿亩,高于上轮规划下达我省的1.218亿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一直稳定在国家下达的1.0175亿亩以上,为全省粮食连续五年超千亿斤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国家连续三年开展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我省都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建设中原经济区,坚守耕地保护的红线不能放松,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耕地保护制度——


  进一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并积极探索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机制及市场化运作方式。


  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探索多元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启动豫东基本农田整治重大项目。


  做好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壤微量元素测评分析成果应用,开展耕地质量变化监测试点工作,促进耕地质量保护。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重点查处未报即用、边报边用以及违反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非法批地、违法占地、搭车用地等行为。继续牵头抓好以黄河滩区为重点的黏土砖瓦窑整治工作,严防反弹。


  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通过对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的全面管护,守住“1.1889亿亩耕地”和“1.0175亿亩基本农田”红线,确保我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合理。


  用好增量,力保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如何做到既严格保护资源,同时又基本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资源需求?这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制度,用好有限的增量,更加高效地利用资源,全力保障“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和国家、省、市重要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及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


  让有限的计划指标真正用在重点项目上,努力让那些市场空间大、发展后劲足、增长速度快的好项目早落地、早见效益:优先保障国家、省、市确定的重大产业升级项目和低碳经济产业用地,积极保障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保障性住房、社会事业等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


  同时坚决抑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用地,通过土地供应的“闸门”作用,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深化房地产用地调控和监管


  尤其要落实保障性住房供地政策,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确保今年全省2521万平方米、39万套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严禁向别墅类项目供地。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用地供应的动态监管,大力推进闲置土地整治清理。


  盘活存量,力保城乡发展有空间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其目标是力争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面积达100万亩以上,节约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50万亩。通过积极盘活城镇低效闲置土地,进一步拓宽城乡发展用地的空间。


  当前,农村土地整治与增减挂钩相结合,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后将因地制宜,依法推进。


  抓好试点,规范运作


  一方面,抓住机遇、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与增减挂钩政策;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试点,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2011年我省将启动1000个试点村整治工作。


  用好政策,破解难题


  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补充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应优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产业集聚区发展,方便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同时要留足农村经济发展用地;充分利用全省“三项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适时投放到挂钩项目的拆旧区,在县域内直接调剂用于产业集聚区及新农村建设,缓解建设用地紧张压力。大力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以农田整治为重点,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健全机制,协同推进


  为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我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优化配置资源、捆绑使用资金、灵活运用政策、催生综合效益。通过农村土地整治,使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耕地增加、用地节约、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的目标。


  土地整治要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按照产业化方式运作,支持鼓励土地权属所有单位和土地承包经营者以及各类社会投资主体,自筹资金开展农村土地整治。


  提高质量,力保资源高效利用


  土地、矿产资源短缺与粗放利用和浪费现象并存,是造成当前我省资源供需矛盾加剧的重要因素。


  利用资源的方式由粗放到集约,构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已是当务之急。


  近年来,通过持续推进“空心村”、黏土砖瓦窑和工矿废弃地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整治”,累计整治土地159.3万亩,新增耕地83万亩,其中拆除黏土砖瓦窑10255座,复垦窑厂占地35.6万亩;同时把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着力点,积极推广应用以多层标准厂房为重点的节地技术,累计建成标准厂房2986万平方米。


  近年来,我省还大力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加强节地用地责任考核。连续五年土地开发效益不断提高,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下降24%。去年全省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增长了87.6%。


  面临未来更加严峻的形势,我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广开思路,开创性工作,促进资源更加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


  健全和落实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措施


  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公益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对其中的经营性用地先行实行有偿使用;完善市场配置机制,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并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准入退出机制;鼓励开发利用地下地上空间,在保障人防、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和消防要求的同时,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安排市政配套设施,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对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加大建设和使用多层标准厂房的支持力度,合理提高建筑容积率;试行产业用地出让年期弹性化,探索根据投资强度,采取差别化的分期供地和登记方式;积极推动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使用土地,采取退二进三、旧城改造、项目上山下滩等措施,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


  建立并推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健全节约土地标准、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总结推广南阳市做法,把资源节约、综合开发利用等方面指标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相挂钩,并严格实施奖惩;适时调整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大幅度提高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单位土地面积产出率,扭转以降低土地门槛为优惠条件吸引投资的做法,实现土地综合利用和收益最大化。


  扩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覆盖面


  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争取未来三年我省所有县(市、区)和产业集聚区均达到规定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状调查,加强矿山企业“三率”考核,实施好“以奖代补”工作,运用经济手段支持和激励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努力实现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下降30%以上;出让土地面积占土地供应总面积的比例逐年提高,土地收益增幅赶上全国平均水平。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稳步提高。


  创新机制,力保矿产资源开发新突破


  
  在“十一五”期间,我省地质找矿累计投入勘查资金约46.24亿元,新查明大中型矿产地938处,实现多项重大突破:新发现并部分查明煤炭资源188亿吨,新增铝土矿查明储量接近我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查明储量的总和;铁、金、银、钼、铅锌等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大幅度增长。同时我省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先后获得省外矿业权112个、国外矿业权157个,建立了一批有重要价值的勘查开发基地。


  建设中原经济区,需要我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新的突破,继续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十二五”期间,我们的目标是全省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20处以上。稳步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提高矿产资源集中度,全省矿山数量比“十一五”末再减少10%。


  其一,加快实施“6139”地质找矿行动计划。围绕全国地质找矿“358”目标,以探矿权采矿权整合为先导,突破矿业权障碍,以优势矿产为主攻矿种,统筹部署地质找矿工作。在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的同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尽快形成一批勘查开发基地。同时,加强科技创新和地质服务基础工作,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开展先进找矿理论、技术和方法推广活动,提高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能力。


  其二,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分区管理和规划准入制度,深化对钨、锑、萤石、耐火黏土等国家限制性开采矿种产能和开采总量控制;以煤、铝、钼、铁等重要矿产和稀缺矿产为重点,探索建立资源战略储备,保障中原经济区矿产资源供给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深化矿产资源整合,特别是探矿权深度整合,推动重要矿产资源向优势矿业企业集中,提高矿产开发的规模效益。


  落实责任,力保维护民生见实效


  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资源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民生,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做好补偿安置,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省国土系统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全面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全面推行征地社会风险评估制度。目前我省已全面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标准平均提高30%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还积极探索实行多元补偿安置模式,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问题。并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争议裁决、行政复议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和纠纷调处渠道。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和应急处置体系。5年来成功避让地质灾害56起,避免人员伤亡1429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2584.33万元。


  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力度,改善矿区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全力推进了焦作和灵宝两个资源枯竭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永城煤矿塌陷区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进度。“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投资9.6亿元,治理矿山环境1221处,恢复土地面积7557公顷。目前我省实施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强化了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起到了很好效果。


  同时,我省的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建设和管理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环境地质、水文地质、旅游地质和地质遗迹保护等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建设成效显著,河南省地质博物馆2008年4月开馆以来共接待各类游客182万人。


  最近,为解决我省山区人畜饮水问题,我省国土系统组织了20个抗旱找水打井队伍,在旱情严重的安阳、焦作、新乡等10个省辖市的山丘区开展打井找水工作,涉及40多个县、约120个乡镇。据悉,中央和我省将投入资金2亿元,解决近30万人的饮水困难。


  今后,我省将全面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山区农村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率达40%以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改革创新,探索国土资源管理新模式


  改革创新始终是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不竭动力,我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正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靠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提升管理水平。


  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信息平台,加强土地权属管理。


  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


  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探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对需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经营性项目的,不实行征收,允许农民集体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改革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模式。支持商丘等市开展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


  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逐步扩大有偿用地范围。积极推进采矿用地改革试点。


  进一步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认真总结、规范和完善“限房价竞地价”、“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多种房地产用地出让模式,推动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租赁制,推动土地供应由“价高者得”的单一目标向完善市场、保障民生等多目标管理转变。


  加快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探索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制度,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市、县进行试点,开展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及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使用权交易,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确保今年3月底前省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建成并投入运行。


  强化国土资源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将土地“批、供、用、补、查”和土地市场、地价监测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业权市场等应用系统整合并纳入综合监管平台,提高审批管理效率。
  积极做好“省直管县”国土资源管理体制配套改革,调整国土资源管理事权、财权和财务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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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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