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被确定为对台文化交流基地
2月24日,在郑州召开的文化部对台文化工作专题会议上,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发源地,我省继福建、浙江等省份之后,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第四个对台文化交流基地。2010年,我省将以文化部对台文化交流基地为平台,不断扩大豫台文化合作交流。
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台湾文化与河洛文化同根同源,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合作空间广阔。据了解,今年我省对台文化交流工作已基本确定,从今年4月到年底,相继在台湾和我省举办“海峡两岸河洛文化暨豫剧发展论坛”、“两岸戏曲展演周”等活动;组织省豫剧二团的豫剧《台北知府》,省曲剧团的曲剧《阿Q与孔乙己》,商丘市豫剧团的豫剧《李香君》、《花木兰》、《隋炀忠烈》等剧目赴台巡演;认真落实“两岸互派戏剧艺术人才培训计划”,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免费为台湾豫剧团培养戏曲学员;省图书馆还将向台湾文史博物馆、台湾戏曲学院、台湾民俗基金会及台湾部分图书馆捐赠有关戏曲、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书籍。今年我省还将继续举办“中原文化宝岛行”活动,通过文化搭台、经贸唱戏,促进豫台两地经济文化更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力争把这一活动办成豫台文化交流的重要品牌。(陈 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