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黔台经贸交流合作,提高我省对外开放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进一步支持我省台资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支持台资企业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台资企业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申报科技奖励。
2021-01-12
2009年5月5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14条措施,进一步简化台资企业审批手续,最大限度放宽台资企业发展条件,支持台资企业做大做强。贵州省工商局进一步放宽台资企业境内股东主体资格限制条件、放宽台商投资设立研发机构条件、放宽台资企业增设分支机构条件、放宽核定台资企业经营范围条件、放宽台资企业住所登记条件。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扶贫办) 3.鼓励台资企业推动我省农业转型发展。(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民政厅) 48.鼓励在黔台资企业和台胞根据国家规定参与我省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剧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