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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台办宣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图)

2010-12-16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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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筑萍解答群众咨询(黔南州台办 桂勇摄)

  
  中国台湾网12月16日黔南州消息 日前,贵州省黔南州台办在都匀市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活动,制作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筑苹出席活动,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1994年3月5日,《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公布和1999年12月5日《实施细则》发布后,黔南州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落实,积极引进台资企业入驻黔南投资发展,热心为之搞好服务,克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台资企的健康、稳定发展,扩大农民工就业,实现了互利双赢。

  这一次开展宣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活动,是为了让社会各界进一步学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提高知法、懂法、用法水平,依法扶持现有台资企业扩大规模,调整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同时为了增强台资企业的投资的信心和决心,发挥以台引台的作用,让更多的台商投资黔南热土,深化黔南与台湾经济合作与交流,实现两地民众福祉。(中国台湾网黔南州台办通讯员 吴桂云)

[责任编辑:吴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