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台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广西对台工作和涉台事务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广西各市、各部门的对台工作;督促检查广西各市、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对台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有关批示的情况。
3.组织、指导和协调广西对台经济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协调桂台两地金融、文化、教育、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往来、投资、考察、研讨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广西涉台重要活动和重要突发事件。
4.归口管理广西对台宣传工作,负责涉台新闻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广西涉台教育活动。
5.承办国务院台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秘书处(人事处)、经济处、交流处、联络处、宣传调研处、投诉协调处、机关党委
三、领导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台办主任:侯线红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南路1号
邮政编码:530022
电话:0771—5860413
传真:0771—587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