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家渠市政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做好各项服务。对投资的项目实行部门牵头协调服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各类项目前期筹建审批事项,由商务局负责代办、协调、服务;内联企业各类项目前期筹建审批事项,由工业区管委会代办、协调、服务。
2.简化审批手续,实行限时审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3.严禁以各种名义向投资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收费单位向企业收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政府批准的有关法规及物价部门发放的收费许可证,逐项填写《企业缴费登记卡》。否则,企业有权拒缴。各级物价、监察部门定期检查,发现违纪将从严惩处。由于非法干预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向投资企业搞赞助、集资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借会议、检查、评比、培训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执法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到投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5.对高新技术产业以及能带动五家渠市经济发展、对经济结构调整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在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优惠30%。
6.市外投资者,一是凡在五家渠市一次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可在投资所在地为其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及配偶、子女申办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免征城市增容费。如购买商品房,优惠30%征收购房交易服务费、登记费。二是企业职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和单位缴纳养老金一年以上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可将户口迁入五家渠市;三是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子女可在五家渠市就学。
7.为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体现超值服务,工业区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五家渠工业区管委会综合管理制度》、《五家渠工业区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五家渠工业区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
五家渠工业区管委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