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召开全市台办主任会议
中国台湾网8月27日汕尾讯 20日下午,广东省汕尾市召开全市台办主任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学习领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近期相关工作。市台办领导班子、各县(市、区)台办主任、台办机关、工作站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卢志豪副主任结合汕尾实际,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惠及台胞措施”)和《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粤台48条”)的出台背景、内容、特点,各县(市、区)台办负责人分别谈了学习体会,纷纷认为,“31条惠及台胞措施”和“粤台48条措施”的出台,充分体现汕尾市率先与台企台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和红利,为台胞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是推进新时代两岸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指导性。
庄红琴就如何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惠台措施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政治上的明白人。“31条惠及台胞措施”和“粤台48条”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是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各级台办要充分认识“31条惠及台胞措施”和“粤台48条”出台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对台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贯彻好“31条惠及台胞措施”和“粤台48条”。二是加强学习宣介,做工作上的有心人。台办系统要加强学习,要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争取学前一步,学深一点,真正把优惠政策领会吃透;要在做实上下功夫,加强优惠政策的宣介工作,让政策红利更好地服务台商台胞。三是加强协调沟通,做服务台胞台商的贴心人。各地台办要把重心放在基层,充分利用“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有利契机,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让政策落地,切实打通服务台胞台商最后一公里的工作。(中国台湾网汕尾市台办通讯员 蔡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