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王利群拆迁补偿纠纷案圆满解决
中国台湾网5月26日汕尾讯 2015年1月,海丰县新塘宏星农场负责人王利群前来汕尾市台办上访,反映其与海丰县政府2014年因建设潮惠高速公路时征用其部分土地而引起的拆迁补偿纠纷案。经了解,海丰县政府对其10.9亩果园地上附着物和其他生产设备经海丰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后给予330389元的补偿。台胞王利群不满意县政府的补偿方案,从2014年9月开始先后向市中院、省高院、最高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终,最高法院驳回王利群的再审申请,王利群对征收土地行政补偿部分的异议可以另寻其他途径解决。
台胞王利群在上诉期间,同时通过海峡两岸投资争端协处机制向国务院台办投诉协调局陈情,反映与海丰县政府拆迁补偿纠纷事。该纠纷案惊动了上级部门,省台办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转来两岸投资争端协处机制函件,并来电指导协调处理该纠纷案,时刻关注纠纷案的进展情况。接到上访诉求后,市县两级台办高度重视,将该纠纷案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并多次派员前往海丰县政府协同相关部门处理该纠纷案,但由于多种原因没法达成共识,案件无法得到解决。
今年3月,市台办新领导到任后,了解到台胞王利群纠纷案的情况,亲自与海丰县政府、公平镇政府、潮惠高速公路公司相关领导协商,争取在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情况下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尽快化解王利群征地补偿纠纷矛盾。通过多方努力,多次沟通与协调,由海丰县公平镇牵头召集海丰县台办、公平镇政府、公平司法所、公平镇潮惠办、宏星农场、新塘村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了协调会,达成共识,圆满解决了宏星农场历时三年多的征地补偿纠纷案。
近日台胞王利群分别向汕尾市台办、海丰县台办、公平镇政府等部门送上感谢信。(中国台湾网、汕尾市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