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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大考察团赴台考察生态环境保护

2016-10-18 15:02: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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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10月18日惠州讯 应财团法人海峡两岸商务发展基金会的邀请,2016年9月6日至11日,惠州市人大常委会邓木林副主任率生态环保考察团赴台湾进行为期6天的考察活动。此行主要以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管理考察为主,突出联络感情、交流经验、增进友谊主题。旨在通过深入了解台湾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管理等技术、制度及其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学习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水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工作,推进惠州生态文明建设。

  一、基本情况

  根据赴台考察的主题和内容,考察团出发前与惠州市委台办进行了多次沟通、研究,及时互通信息,对考察行程作了精心策划和周密安排。在台期间,全体团员详细考察,真诚交流,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一)实地考察台湾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管理等工作。考察团先后到台北、桃园、新北、台中、宜兰、南投等地,实地考察了新北市淡水区污水处理厂、八里区垃圾焚烧场,桃园市北区水资源回收中心、欣荣焚化厂、南区细分类厂,台北市部分知名环保企业和南投清境农场的环境保护情况。详细了解台湾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管理制度、处理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总结台湾在生态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加强地方人大环境保护监督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与部分台湾知名企业家进行座谈交流。考察团分别拜访了台塑集团、华通电脑和享运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培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并就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企业经营投资等内容在生态环保理念、技术运用、运行管理等方面深入交换了意见,详细介绍惠州相关行业产业发展概况,大力推介惠州良好的投资环境,热诚邀请台商把先进的绿色理念、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管理和高端人才带到惠州,助推惠州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二、台湾地区生态环保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环保意识深入人心,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在台湾,保护环境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环境不友好行为在我们可视范围内基本上不存在。无论是大街小巷,还是城市郊区,很难看到污水横流、垃圾成堆的现象,即便是在车水马龙、游人如织的景区,公共活动场所,也难见到果皮纸屑的踪影,甚至看不到一个垃圾桶。保护环境、爱护家园、节约资源的宣传、提示警语,慈济环保站、环保义工等等随处可见,全面倡导和践行以心灵环保为核心,以礼仪环保、生活环保、自然环保为轴心的“四环”观念已蔚然成风,力行“简约”生活,减少“碳足迹”,从内心出发、由内而外、推己及人的对社会、对人类、对环境、对自然生态的整体关怀。

  (二)环境立法理念超前,注重环境教育是台湾地区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成效的最主要原因。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台湾就陆续颁布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正式将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处理等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台湾还是世界上少有的几个专门就环境教育制定法律的地区,并规定各机关、团体、学校、事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学生,每人每年必须依法接受不少于4小时的环境教育课程,未能实施的,将被处以罚款及强制参加教育学习。从娃娃抓起,把生态环保教育内容写进幼稚园、小学、中学正规课程,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鲁班计划”、“拿破仑计划”等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三)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完美融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经进入成熟发展期。

  台湾,绿色、文明发展理念贯穿各行各业、各个环节,在城市与农村、居民与企业、专家与环保人士各个层面体现得淋漓尽致。新北市八里垃圾焚烧厂外观是水晶玻璃幕墙构成的几何造型,现代感十足,出自建筑大师贝聿铭团队之手。因为设计感独特,又是毗邻海边,厂区已经成为了当地的一道风景线,无数人驻足游览。然而这里最吸引人的,不只是它的外观,更多的是它与周围百姓相处的故事。如今的八里垃圾焚烧厂对于周围的居民来说,不像是一个处置垃圾的场所,反而成为一个公园及休闲娱乐的场所,甚至成为“幸福广场”婚纱照拍摄地、酒席婚宴地。淡水区污水处理厂、水资源回收中心也是处处体现绿色发展基调,将环境生态美学融入到厂区设计、处理工艺、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典范。

  三、对惠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启示

  (一)凝聚共识、营造氛围是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

  在短短的六天时间里,考察团感受最多、最深的是台湾民众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共识和全民参与的自觉行动。无论是台湾地区政府官员、企业管理者还是居民个人,谈到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污水处理、垃圾分类,人人都充满自豪,都能娓娓道来。考察中有位博士向我们介绍他6岁在报纸上刊文保护环境、保护地球,30年后自己又从事环保事业,倡导“加树计划”开展牛樟树种植活动。当然,这种共识和氛围,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广泛深入的持续宣传引导,甚至通过法律法规来强制。台湾推行“垃圾费随袋征收”、“垃圾不落地”新政,即使在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公益宣传,针对不同的人群采用不同的宣导方式,而且政府全体公职人员上街入户宣传发动,尽管如此,但不使用专用垃圾袋、乱扔垃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我们在台考察期间,也发现有的地方不使用专用垃圾袋、有乱扔垃圾的现象。而且期间也有“抗争”,也经历了几年艰苦的阵痛期。可见一种新的低碳生活管理理念、新的低碳生活方式的形成,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宣导,同时也需要法规的强制约束。惠州这几年正在如火如荼地大力开展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清水治污?绿满家园”三大行动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市上下也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但效果并不理想,群众的支持率、参与率、分类准确率还不够高,分类习惯还未真正形成。因此,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重点应该要放在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上,不仅仅只依靠环卫、环保部门一家“唱独角戏”,更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宣传、教育和工青妇等部门的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形成合力。特别是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将垃圾分类内容纳入德育教育、环保教育,每学期安排一定课时,培养青少年成为垃圾分类的实践者、宣传者、监督者,每所学校都成为所在社区垃圾分类的示范基地,真正实现“千校进千街,小手拉大手”。这也是台湾地区能在短时间内实现垃圾分类、垃圾不落地的经验所在。

  (二)措施有力、方法得当是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所在。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重点和关键在污水处理、垃圾管理等方面,从政策确定到立法、推行、监督,每个环节都需要周密计划,都需要探索出与推行进度相适应的各种措施、方法。在污水处理方面,台湾采取“谁排污、谁交费”的原则,任何一家工厂都没有排水权,所有排水户都必须由城建环保部门核定排水量,只能铺设排水管进污水厂处理,私自排放污水,将承担高额罚款和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同时积极实施“用户接管”工程,计划用几年、甚至十几、二十几年的时间确保每个居民住户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设计理念先进,处处体现生态环境美学、处处体现低碳、节能,处处体现人文和谐、共生共处,到处绿树成荫、郁郁葱葱,到处花团锦簇、姹紫嫣红,根本看不到污水处理设施、闻不到一点臭味,俨然一个市民公园、一处市民活动场所、一个五A级旅游景点。考察中的淡水区污水处理厂、水资源回收中心都是如此。目前,惠州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实现“一镇一厂”建设目标,处理能力超过140万吨/日,但大都是“速成”的,“千厂同面”,难言“美感”;而且这当中有不少污水厂的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偏低,“吃不饱”沦为“晒太阳”工程,究其原因是配套管网尤其是支次管网的建设没跟上,最后“一公里”问题没解决好,也就是我们在处理生活污水的措施和方法上不科学,“重厂轻网、重水轻泥、重量轻质”所致。因此,加快“提标升质”改造步伐,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建设原则,是当前削减污染物,实现治污减排,提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的关键所在。在垃圾管理方面,台湾推行“垃圾不落地、零废弃方案”,先后经历了“卫生填埋、焚烧为主填埋为辅、资源回收方案”将近20年的发展历程,而且每一个阶段都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了配套的推行计划和运行办法。如《废弃物清理法》、《都市垃圾处理细则》、《垃圾资源回收(焚化)厂营运阶段提供回馈金要点》等法规政策,与之配套的“资源回收四合一计划”(紧密结合社区民众、回收商、地方政府及回收基金,建立完整回收处理体系),“垃圾不落地”(社区不设垃圾收集容器,居民使用专用垃圾袋定时定点直接投放到垃圾清运车)、“垃圾费随袋征收”(7种规格的垃圾专用袋供居民选购,排放垃圾多则付费多)、“家户厨余资源回收”(分为养猪厨余和堆肥厨余,免费回收)等。所有的政策、措施、方法都与推行的进度相适应,并且十分精细、具体,环环相扣。反观我们惠州的垃圾管理,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设施设备添置上、保洁员的配置上,以及体制机制的建立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但建设还达不到生态文明要求,只见“独秀”未见“百花”,常见“亮点”鲜见“精品、作品”,呈现政府、职能部门“唱戏”,百姓“看戏”场面,问题的关键是我们的配套措施、方法没有跟上,政策之间脱节、连贯性不够,有的步伐过快、有的不够科学,垃圾分类工作收效甚微也在情理之中。

  (三)立法先行、监督到位是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长期以来,人们寄希望通过科技进步来解决环境问题始终是徒劳无功的。台湾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之所以能走在全世界前列,得益于环境教育立法先行,通过知识的传递、态度的培养和行动的养成等,改变公众对环境的思维方式和日常行动,提高公众对保护环境的认识,从根本上杜绝环境恶化的问题。从台湾当局的法规到各城市的地方法规,大到《废弃物清理法》,小到《公告台北市一般废弃物清除处理费随袋征收专用垃圾袋规格、容积与售价》,上百个法规、公告,既确保了垃圾分类管理有法可依,也宣传教育了民众,强制养成习惯,提高了推进效率。而且违法处罚很严,违法成本很高,民众一般都会自觉遵守。特别是监督执法方面,全民参与,邻里之间相互监督,对于不自觉分类的人,举报后一经查实,严格执法,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推行垃圾分类。在台湾的社会里,各地采取的措施各有高招,政府成立“取缔伪造本市专用垃圾袋查察小组”、环保志工队、巡守队;市民、民间团体与政府携手合作,全社会参与监督。台北市还出台《检举违反废弃物清理法案件奖励办法》,规定民众检举违反案件,经查证属实可获实罚金额的30%至50%奖金,每件最高可获新台币5万元。对惠州来说,我们虽然获得部分地方立法权,也出台了号称水质保护最严厉的地方法规——《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但实施条例还需要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配套政策、配套措施,包括功能分区规划、生态分区制定、相关制度、生态补偿机制以及处罚实施细则等等,以及如何加大监督力度,如何加强监管执法,是当前把条例贯彻落到实处、亟需解决的问题。同时要积极借鉴台湾先进的垃圾管理和环境教育立法经验,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调研,及早启动惠州生活垃圾管理地方立法,填补地方法律空白,进一步丰富惠州生态文明建设法制保障,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短板”。(中国台湾网、惠州市台办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马一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