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8日泰州消息 日前,受泰州工商局委托,兴化工商局自2013年12月1日起将可以泰州工商局名义履行兴化茅山台商工业园内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登记职能。
授权内容包括:对住所在兴化茅山台商工业园企业,申请挂“泰州”牌企业名称时,可以由兴化工商局直接以泰州工商局名义核准;对住所在兴化茅山台商工业园,泰州工商局登记权限范围内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含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申请,由兴化工商局直接以泰州工商局名义核准。(中国台湾网、泰州市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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