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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台商菏泽行”活动在山东菏泽启动

2014年04月24日 11:05:00来源:中国台湾网

国务院台办协调局局长王刚与参加活动的各市台协会会长合影。

  中国台湾网4月24日菏泽消息 4月23日下午,由山东省台办、菏泽市政府联合主办的“齐鲁台商菏泽行”活动在牡丹之乡—菏泽市水邑柏青酒店启动。山东省15家台资企业协会负责人及在鲁投资部分台商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山东省台办副主任曹晓武主持启动仪式。

  山东省台办主任张雪燕在启动仪式上致辞表示,2013年鲁台各领域交流合作丰富深化,成效显著,特别是山东在台成功举办2013台湾·山东周活动,得到两岸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为深化鲁台各领域交流合作搭建了有力平台。几年来,通过举办“齐鲁台商行”活动、“台资企业走访季”活动,山东省各级台办、有关部门与全省台协会和台商朋友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及时解决了台商普遍反映的诸多问题难题,今后省台办将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不断出台惠及广大台商的具体措施,依法维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台商台企营商环境。

  菏泽市委副书记解维俊在致辞中介绍了菏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表示此次“齐鲁台商菏泽行”活动举办,为菏泽市提高服务台商台胞工作水平提供了难得学习机会。菏泽市是山东西部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的重要发展高地,近年来,台资企业正日益成为菏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今后菏泽市将进一步创造优良营商环境,为支持菏泽台资企业发展,扩大与台湾经贸文化交流合作提供良好服务。

  国务院台办协调局局长王刚在致辞时简要介绍了国台办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王刚局长指出,此次活动以“真诚服务,共谋发展”为主题,对密切各主管部门与台商朋友和台协会的联系,进一步保护好台胞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保护台胞合法权益摆在重要位置,专门成立台胞投诉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省工作。山东省台办通过台资企业走访季、齐鲁台商行活动,把工作关口前移,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台纠纷的发生,在省各级职能部门支持下,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今后,国务院台办将与各级台办共同努力,不断加强相关法制建设,丰富依法协调手段,用好两岸投保协议及配套措施,为台商投资发展和台胞生活提供良好保障。

  启动仪式后,活动举办服务台商台胞专题说明会。山东省经信委副主任王信、省法学会企业商事法律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冀怀民、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支队长葛春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法规处处长褚国良等分别向与会台商介绍了山东在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商事法律、台胞出入境办理和企业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扶持、便利政策措施和最新工作动态,并与台商进行了互动交流。

  与会台商纷纷表示,参加服务台商台胞专题说明会收获很大。青岛市台协会会长官俊博表示,出入境管理、企业用工、商事法律纠纷处理等都是在鲁台资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此次专题说明会中各位专家的报告,既有详实的数据,又有鲜活的经验,对自己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十分有益,并表示要通过台协会管理和宣传,让更多会员企业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熟悉相关问题处理流程。此次齐鲁台商行活动走进菏泽,也让更多台商了解更多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喜欢上这座美丽的水邑花都。

  随后,与会台商还共同参加菏泽市台协会成立十周年庆典,并将考察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发展情况,进行一系列联谊活动。

  “齐鲁台商行”活动是山东省台办打造的旨在加强与各市台协会、在鲁投资台商的联系,了解台商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发布、讲解山东惠及台商台胞的各项优惠举措,促进山东台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服务平台。此次“齐鲁台商菏泽行”活动是继以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为主题的“齐鲁台商枣庄行”和以宣讲山东省政府办公厅22条惠台政策的“齐鲁台商临沂行”活动之后,山东省台办举办的第三次“齐鲁台商行”活动,得到了台商欢迎。(中国台湾网山东省台办通讯员 鞠新泉 赵亮)

[责任编辑:段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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