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争创国家对台金融合作示范区
“推动开展对台离岸金融业务,争取建立国家对台金融合作示范区。”福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5日在福州开幕,福州市长杨益民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了今年的榕台金融合作新目标。
福州2011年起就着力打造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榕台金融合作成果显著:福建海峡银行与台湾华南商业银行已在企业融资、国际结算、资金业务等领域开展合作;台湾富邦金控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投资集团合资设立的海峡汇富产业基金已落户福州,总规模达200亿元(人民币,下同)。
2013年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赋予了福建15项先行先试政策,其中“同省异地支行”的有利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台资银行来福州设点。台湾彰化商业银行、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华南银行的董事会都在近期通过决议,在福州筹划设立分行,加快大陆布局速度。
福州市政协委员沈文策认为,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等政策在紧锣密鼓落实中,福州作为海西经济区核心城市之一,并具有省会优势,榕台金融合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目前,福州正在推进台湾华南商业银行参股福建海峡银行、台中金融企业经理人协会参股闽侯村镇银行、引进台商联合福州台协会设立台资担保公司等项目。宝来证券、富邦金控、国泰保险等台湾金融企业均有意在福州海峡金融街设立机构总部或其他职能中心。
“全方位深化榕台交流合作。”除了金融领域,杨益民会上表示要大力发展海峡旅游,扩大“两马”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开通黄岐至马祖客运航线,进一步拓展榕台空中直航、海上直航。深化榕台民间交流合作,争取榕台互设办事处,办好“518”海交会等对台交流活动。
台商投资福州也有望继续获得更多服务和便利,杨益民指出,2014年将加快台商投资区建设步伐,完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福州)文化产业园等榕台产业合作平台。建设台胞协调服务平台,争创全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先行先试示范点。(完)
[责任编辑:李典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