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ECFA实施两月为泉台企业优惠关税超30万元
7日,福建泉州检验检疫局负责人透露,自今年元旦《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实施以来,该局共检疫查验可享受ECFA优惠货物9批,货值420.44万美元,为泉台两地企业优惠关税达31.93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1月21日,泉州检验检疫局为泉州一蓄电池企业一批货值54905美元输台镍氢电池签发了首份ECFA优惠原产地证书,直接为企业在台客户减免关税8240元人民币,ECFA实施成效开始凸显。
此后,6批货值2.89万美元的鳖卵、约700吨货值68.6万美元的乙酸乙烯酯和近3000吨货值343.46万美元的基础油陆续从泉州石井港区和肖厝港区登陆。该负责人表示,“这8批从台湾进口货物合计414.95万美元,共可为企业节省关税达31.11万元人民币。”
泉州与台湾一水之隔,泉台经贸发展具有独特的“五缘”优势,自“ECFA”实施以来,泉台两地经贸合作更是风生水起。仅今年前两个月,泉州口岸对台小额贸易就在2010年突破1亿美元大关的基础上,货值同比激增10倍以上。
“ECFA的实施不仅降低了企业的通关成本,提升清单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同时也将促进海峡两岸的区域合作,拉开了海峡两岸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序幕,为两岸经济的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泉州检验检疫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泉州对台货物贸易以进口居多,其中出口台湾产品主要是建材、鞋类、纺织产品、陶瓷、家具等,从泉州口岸登陆的台湾产品主要包括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台湾水果(槟榔)、甲鱼卵等。
据了解,按照“ECFA”协议,2011年1月1日起海峡两岸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列入清单的800多项产品逐步降低关税,3年内全部降到零;其中台湾出口到大陆的降税产品达539项,包括农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等十大类。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种货物也可享受关税减免进入台湾市场,含石化类、机械类、纺织类、运输类产品。(苏巧凤 黄忠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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