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第十届两岸青年联欢节暨第三届海峡青年节两岸青年(福州)峰会在福州举行。会上,福州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的实施办法》,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
据悉,该《办法》列出10项政策,包括扶持创业基地建设、给予创业融资和资金扶持、给予经营场所和住房保障、提供子女就学服务等方面。
台湾青年可以自然人身份在福州市申办个体工商户,设立有限公司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台湾青年首次在福州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经认定,可领取每户1万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依托福州台商投资区、高新区、软件园、海峡创意产业园、海西动漫创意之都等园区,福州将设立各具特色的集聚示范效应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
给出创业便利的同时,福州还在创业指导方面下功夫。福州将组建两岸青年交流促进会或建立两岸优秀青年企业家、创业导师组成的创业辅导队伍,为台湾青年来榕创业提供政策解读、创业项目推荐、就业信息咨询、培训教育等服务。鼓励闽江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在榕高校开设针对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培训班,支持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与在榕高校建立创业就业实训平台。
对大部分创业者关心的资金问题,依托市政府和清华紫光成立的总额1亿的创投基金,对符合基金投资要求的在榕台湾青年创业项目进行风险投资,鼓励民营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台湾青年初创企业。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也有望为在福州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内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融资担保。
此外,福州还从多个方面为台湾青年提供后勤保障。例如,支持创业基地为进驻的台湾青年和创业团队统一安排创业就业公寓,对入驻基地的台湾青年,按照实际缴交社保期限,给予每月1000元的住房租金补贴;允许在榕有工作单位的创业就业台湾青年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福州市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台湾创业青年子女就读公立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可到企业所在区域或居住地片区内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设立“台生班”等。(刘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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