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12日三明消息 福建三明市出台新策促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设立“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担保基金”,为台商创业提供担保贷款,解决融资难问题;凡进园区的涉台企业投资经营期10年以上的项目,在项目投产后的3个纳税年度内,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给予奖励企业,并在用地、电、水上给予保障,提供保姆一站式服务。
此外,园区涉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民申请购置农机具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民同等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优惠政策;鼓励园区企业创建企业品牌,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农产品商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权,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给予奖励。(中国台湾网、三明市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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