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省台湾事务办公室最新发布的一份通知指出,经批准设立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原则上都可以接受台胞子女就读。
近年来,随着两岸人员往来的日益密切和各项交流的不断深入,在浙江省就读的台胞子女人数明显增多。
通知指出,对台胞子女在该省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台胞子女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的同等待遇,原则上在实际居住地学校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与当地学生一样享受省统一规定的免费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纳入政府资助范围。
据了解,台胞子女就读等行政管理工作将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台胞子女身份确认工作由各县(市、区)对台工作部门负责。各地教育行政和对台工作部门将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及就读台胞子女家长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咨询或协商会议,介绍台胞子女就读的有关情况,协商有关问题。(记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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