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台办
2008年11月26日 14:47:00来源:国台办网站
一、名称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涉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政策;归口管理闽台“三通”和向金门、马祖供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对台经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纠纷和台商投诉工作;负责管理、审核、报批本省对台双向交流的项目和人员;负责管理、审批台湾记者来闽的采访事务;负责受理台胞捐赠的审批、管理工作。
三、内设机构
秘书处、联络处、宣传处、沿海处、经济处、交流交往处、调研处、三通处
四、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邮政编码:350003
电话:0591-7856014、7842174
传真:0591-7853370
网址:www.fjstb.gov.cn
[责任编辑: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