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28条新举措服务台商台胞 

时间:2008-01-16 09:39   来源:SRC-472

     新华网厦门1月16日电(记者李慧颖)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日前出台了28条服务台商台胞的新举措,涉及台商台胞在海沧的创业、保障、生活、交流等四个方面,切实为在厦台商台胞排忧解难。

     根据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海沧区政府出台的《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服务台商台胞加强对台交流合作若干意见》,海沧区将为台商设立“台湾中小企业创业园”,划出五千平方米通用厂房,为台商提供投资创业、企业孵化、产品展示等场所,并免3年租金。按同等优先原则,对租用或购买区内国有企业所属通用厂房的台资企业,给予优惠。

     支持台资企业技术创新,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获得福建省、厦门市项目成果转化扶持的台资企业。根据产业规划布局,协助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做好改制上市工作。     

     在保障台商权益方面,设立“台商台胞服务热线”受理投诉并及时反馈,为台商、台企提供服务。加强司法服务,在区法院设立涉台合议庭,在区检察院设立“涉台办”,确保涉台案件及时受理、专人承办,保护台商台企的合法权益。

     在生活方面,海沧区将开通“台商台胞就医、保健绿色通道”,印发厦门名医导医手册,方便台商就医;在厦门长庚医院设立“台商体检中心”,为台商提供免费体检。对台籍学生入学录取等予以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台籍学生、台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女在海沧就学享受该区学生同等待遇。

     在交流方面,该区将邀请台商代表列席区人大、区政协“两会”;在青礁慈济宫设立“闽台中医博物馆”,发挥其民间交流、文化传承、文物保护、旅游观光、养生保健、慈济和谐等功能作用。对接台湾旅游业,扩大日月谷温泉、东方高尔夫、天竺山森林公园、青礁慈济宫等品牌效应,做强做大海沧涉台旅游产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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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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