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聘请12名涉台案件调解员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常务副会长、厦门台商协会副会长曾钦照等5名在福建投资兴业的台商,27日受聘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调解员。
这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聘请涉台案件调解员,27日聘请的涉台案件调解员共有12名。
近年,随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持续深入,福建各级法院涉台审判不断取得新进展新进步,以案件审判、司法互助、司法交流为主要内容的涉台司法基本格局不断完善,案件审判专业化、司法互助规范化、司法交流常态化持续推进。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告诉记者,福建法院办理的涉台案件和司法互助案件数量大、类型多、增长快,2010年以来,福建办结各类一审涉台案件11080件,占全国法院的49.73%,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11739件,占全国法院的37.69%。同时,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连续成功举办五届,在两岸司法界与法学界产生了很好反响;福建法院设立涉台审判庭、涉台法庭和邀请台胞担任特邀调解员等全国法院首创之举,受到了两岸民众的欢迎和好评。
2010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聘请了首批18名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发挥熟悉两岸法律并在台胞中享有较高威望、较大影响力的优势,切实增进涉诉台胞台商对大陆法院审判的信赖,有力促进了各类涉台纠纷案件的公正高效解决。福建各级法院也相继聘请台胞为涉台案件调解员,近五年多来,福建139名台胞特邀调解员共参与调解案件3700多件,促进了各类矛盾纠纷的依法妥善化解,为维护两岸人民共同福祉作出积极贡献。(记者 孙贤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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