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船员在厦门培训后找工作将更简便
你好台湾网厦门11月5日消息(记者 郭婕妤 通讯员 陈新飚)11月3日晚,首期台湾地区船员《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适任培训班学员们专程来到厦门海事局观摩学习,并与厦门海事局船舶交管中心值班员们就“两岸海上安全航行与海上安全保障”举行座谈交流。
据厦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蔡敏仕处长介绍,27名来自台湾地区的船员于10月31日至11月5日正在集美大学接受为期1周的无限航区海船船员履约过渡期适任培训。这些台湾地区船员经培训并通过考试后,海事部门将予以签发相应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这意味着,这些船员今后将可享受国际海事公约缔约国优惠便利待遇,到世界各港口“走船”将更加方便更加顺畅,同时如果想要,也可以在世界范围内找工作当船员了。
这是大陆全面履行《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以来首次举办台湾地区船员的适任培训,是两岸开展船员交流与合作的新起点,必将促进两岸船员队伍和航运业的互动互信,进一步推动两岸航海文化的交流合作。
据了解,国际海事公约缔约国之间相互享有优惠便利待遇。因此,如果持有缔约国大陆海事部门颁发的船员适任证书,将更方便更顺畅更容易在世界“走船”或找工作,并得到相应的船员权益保障。为帮助台湾地区船员享受缔约国间优惠便利待遇,根据台湾地区船员持证需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专门于2013年9月18日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意福建海事局受理台湾地区船员证书换发与符合马尼拉修正案要求的证书发放及培训管理工作。在各级海事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台湾地区船员首期履约培训任务落在集美大学,由集美大学负责开展台湾船员无限航区海船船员适任培训和履约过渡期适任培训。
为做好此次培训工作,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福建海事局大力支持下,厦门海事局提前筹划、提前部署,认真做好首期台湾船员培训开班前期准备工作。一方面,联合集美大学提前制定培训方案,确定台湾船员证书换发的航区、等级和职务,充分发挥集美大学培训资源优势,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另一方面,提前与船员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公司联系,解决台湾船员身份证件和姓名拼音拼写的特殊性,明确台湾地区船员信息采集和录入方法。同时,为更好地服务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地区船员需要,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厦门海事局正在大力筹划推进两岸船员培训考试中心建设,打造海峡两岸高级船员培养基地,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目前,厦门海事局辖区有海员外派机构13家,年外派海员8000余人,注册船员达1.4万余人,约占全国海员外派十分之一以上,是全国船员产业发展较快、较成熟的地区。
[责任编辑:朱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