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法院开辟“绿色通道” 加强涉台审判工作
东南网9月2日讯 (福建日报 记者闵凌欣通讯员蔡崇谋)泉州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涉台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台胞合法权益。5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台民、商事案件306件,审结268件,结案率为87.57%。
泉州中院为更好地维护台商合法权益,与泉州市台办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为台商提供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的意见》,专门成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联合指导小组”,多次深入惠安、永春等台资企业较集中的地区实地调研,广泛探讨交流有关台资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现实困难、维权及制度建设、法律服务需求等,更好地开展涉台审判工作。
同时,泉州两级法院开辟涉台案件的“绿色通道”,对涉台商事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注重加强涉台商事案件的诉讼指导,对涉台商事案件通过强化诉讼风险提示、举证指导、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等方式,保障台商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
在此基础上,泉州两级法院还针对涉台案件纠纷主体和背景的特殊性,充分发挥台商、涉台工作人员对涉台纠纷背景相对熟悉等优势,共聘任涉台调解员25名、台胞人民陪审员17名。并规定,对涉台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的案件,承办法官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邀请特邀调解员协助案件的调解。
此外,泉州两级法院进一步推行涉台商事案件的公开审判和旁听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台案件建立邀请旁听制度,邀请对象重点为台办、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台商代表,从而促进审判信息的传递,增强对纠纷解决的有效信息和对策的互动融通,提升审判效果。
[责任编辑:朱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