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书记:深化闽台经贸合作 促进两岸共荣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持续推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经济合作,厚植共同利益,实现互利共赢。福建省要切实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勇于开拓创新,力求在深化闽台经贸合作上取得新成效,更好地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闽台经贸合作面临难得历史机遇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入巩固深化新阶段,闽台经贸合作面临新的机遇。福建与台湾历史渊源深厚,不仅具有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等独特关系,而且闽台经贸合作起步早、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融合程度深。历史表明,两岸关系和平稳定,闽台经贸合作就会兴盛繁荣,互惠互利;两岸关系出现波折,闽台两地经贸合作则会蒙受其害。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基础不断巩固和深化,两岸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成功实践,使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切身感受到交流合作、互惠双赢的好处,也为闽台经贸合作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带来新的机遇。1979至1985年的6年间,闽台贸易额还不到3亿美元,而2012年闽台贸易额已达到120亿美元。截至2012年底,福建共有台资企业6000多家,实际利用台资居大陆各省市第三位,双方贸易总额已超过1000亿美元,台湾已成为福建第二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近年来,福建的企业也积极到台湾投资兴业,目前福建赴台投资企业35家,投资额1.63亿美元,赴台投资企业数与投资规模均居大陆首位。随着ECFA、两岸货币清算机制、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等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建立,两岸经济关系逐步进入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轨道,两岸经贸合作的环境和条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优越,前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光明。
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日益崛起,使得闽台经贸合作具备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潜力。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十一五”期间福建经济总量翻了一番,综合实力大大增强,基础设施条件和产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加上福建优越的生态环境、市场环境和未来的产业布局,为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提供了扎实基础,后发优势日益显现。当前台湾正在启动“黄金十年”和“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而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经过几年建设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国务院在批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之后,又相继批复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等,福建在两岸关系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前沿平台作用进一步凸显。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更加必要与迫切。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经济受到严重打击,同样给两岸经济尤其是台湾经济带来巨大压力。通过密切和深化合作,两岸在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上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就闽台经贸合作看,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4年间,台湾对福建出口额达311.12亿美元,年均增长10.6%;福建实际利用台资达101.68亿美元,占福建实际利用外资的42%。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还在持续,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加速调整和变革。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两岸不断加强互利合作,有利于共同抵御面临的挑战,实现长远发展。闽台两地在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资源禀赋上有相当的互补性和合作优势,决定了双方合理配置资源、进行有效分工、实现互利共赢的必要和可能。通过加强经贸合作,使海峡西岸和东岸的优势得到有效整合、最大发挥,实现互利共赢、融合发展,从而形成一个继长三角、珠三角之后新的具有强大内在动力的新增长极,这将大大提升闽台两地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乃至全球经济分工体系中的竞争力。
二、扎实推进闽台经贸合作取得新成效
面对新形势和挑战,福建将按照政策上同等优先、措施上务实求进、方法上先易后难的原则,谋求互惠互利、共生共荣的合作新格局。
着力提升制造业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台湾前100家大企业已有60多家在闽投资设厂,形成电子、石化、汽车等千亿产业集群。但总体来看,目前在闽台资企业仍以劳动密集型加工装配为主,企业及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较为有限。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的建设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目标,福建将加快实施闽台产业对接转型升级计划,健全两岸产业搭桥对接机制,共同建构垂直与水平分工并行的产业合作体系,提高加工制造业的附加值。一是推进现有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加大对台资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增资扩产,推进技术改造,扩大产能、扩大市场、扩大效益,实现新一轮发展。二是拓展产业高端价值链。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和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为重点,依托龙头骨干企业,强化产业链关键环节合作,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和民族品牌。依托海峡两岸农业试验区、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深化优良品种、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合作,发挥好台湾农产品物流中心的窗口作用,建设一批园艺产品、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基地,增强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三是积极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由单纯的项目合作,向联手制定标准、共同拓展国际市场方向延伸。鼓励闽台企业相互持股,加强技术合作,共建产业标准,在生产、研发、品牌、营销、物流等产业链上全面合作,结成产业联盟,共用市场通道,抱团进军国际市场。
着力突破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合作。台湾的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具有业态结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产业基础较好。近年来福建的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也相当迅速,是台湾企业向外拓展空间的重要区域。在新兴产业合作上,福建将充分利用世界科技进步和台湾高新技术企业向岛外拓展带来的机遇,加强闽台高新技术园区对接,重点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经济、服务外包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在金融业合作上,福州、厦门目前正在加快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泉州则是全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对台湾金融资本进入实行了优惠措施。我们将进一步支持闽台金融机构双向互设、相互参股,鼓励台资来闽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在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方面先行,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为闽台实业合作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在物流业合作上,积极推动两岸主要港区对接,支持两岸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加快建设两岸物流合作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在服务贸易合作上,福建将着力推进会计、养老、会展、视听等领域先行对台开放。加快建设两岸服务外包合作示范区,积极吸引台湾企业服务外包转移,联合承接全球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等服务外包。鼓励台胞设立独资医院、个人诊所、休闲养生机构。推进图书出版、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合作。
着力优化合作的区域布局。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先后批准设立了包括厦门经济特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商投资区等在内的众多涉台经贸合作载体平台。福建将进一步加大对这些园区的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改善服务环境,发挥这些载体平台在促进两岸经贸合作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是中央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时期批准设立的特殊区域,在对台合作方面拥有许多特殊优惠政策。实验区设立三年来,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超常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迈出新步伐,已初步具备了大开放大开发的条件,下一步重点是统筹抓好三次产业协调发展,推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推动建立两岸共同市场。我们将以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为契机,立足探索实践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五个共同”两岸合作新模式,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放地、放权、放利”的力度,积极吸引台湾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推进台湾企业总部基地、商务运营中心、商品交易市场等建设,大力培育两岸航线。以建设自由港为目标,加快实施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分线管理”的海关监管模式,着力推进投资贸易、人员往来、旅游购物、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便利化,努力把平潭建设成为两岸经济深度融合的实验区。
三、积极营造闽台经贸合作良好环境
中央鼓励支持福建在对台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试,也就是希望福建在对台交流合作的政策、途径、制度、模式上大胆探索、先行一步,为两岸交流合作开辟新路、拓展空间、创新机制。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对台方针政策,凡是对深化两岸交流合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有利的事情,凡是对两岸同胞有利的事情,我们都将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努力做好。
推动政策落实与创新。认真落实国家赋予福建的对台特殊优惠政策,特别是要在改进运作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积极研究出台鼓励和支持台商台企发展的具体措施,着力在税收、用地、融资等方面寻求创新突破,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完善合作长效机制。立足互利互惠、着眼合作双赢,健全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税务、金融、港务等部门联系机制,为闽台经贸合作提供便捷服务。积极发挥民间组织的桥梁作用,与台湾主要工商团体和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推动地方对地方、园区对园区、企业对企业、协会对协会、港区对港区的沟通合作,共同研究产业协同发展,共同促进双向投资,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共同构建产品创新研发平台。
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原则,以落实《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为契机,扎实开展“台商服务年”活动,完善台资项目直通车服务,加强重点台资项目的跟踪协调,完善台商权益保障协调机制,维护台商台胞在福建投资经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台湾同胞创造更好的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使福建成为两岸同胞共同创业的乐土,共同生活的家园。(2013年第10期《求是》发表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的文章《深化闽台经贸合作 促进两岸共同繁荣》)
[责任编辑:段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