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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推涉台案件集中管辖 台胞获聘调解员

2013年01月29日 14:48:00来源:你好台湾网

  你好台湾网厦门1月28日消息(记者 陈庚)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授牌暨涉台案件集中管辖启动仪式28日上午举行,今后,依法应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台一审、二审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将集中由该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审理,依法应由厦门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涉台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据介绍,这种在两级法院全面推行涉台案件集中管辖机制的做法在全国是首创。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表示,涉台案件“三合一”的集中管辖,有助于建立全面、统一、权威、高效的涉台案件审判体制,并发挥专项司法审判的主导作用和整体效能,以解决两岸不同法律带来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认定事实困难,以及执法不统一等问题,实现两岸司法保护的科学性、统一性和公正性。

  启动仪式上,12名在厦门工作生活的台胞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为特邀调解员。据悉,他们当中既有在厦门经商多年、具有一定威信的台商,也有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学院教授和已在大陆执业的台湾籍律师等。此举旨在借助他们与涉诉台胞的“同乡之情、同业之谊”,增进涉诉台胞对法院审判的信赖感,促进当事人协商协商让步,从而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记者获悉,今天接受授牌的厦门中院涉台案件审判庭,全庭干警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而且都懂闽南语、熟悉台湾地区法律、审判经验丰富。涉台审判工作场所的设置也借鉴了不少台湾地区和国外的做法。例如被告人候审室的墙壁均采用软包,相关设施也采用软性材质,以避免被告人采取过激行为时造成伤害。涉台审判法庭采用先进的数字化法庭庭审系统,还具备远程庭审应用功能,通过远程提讯、远程质证、远程开庭、远程庭审观摩,实现涉台案件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异地远程参与诉讼活动。法庭内还设置了秘密证人作证室,采用单向玻璃和可变声的证人屏蔽系统,有利于保护证人安全,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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