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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闽台湾居民今后将可以申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2012年08月22日 10:12:00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日前出台了《在闽台湾地区居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首次提出,在闽从事建设施工工作的台湾地区工程技术人员在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和矿山工程等6个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办法,凡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均可向设区市建设和人事主管部门提交学历和业绩等材料,经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据介绍,《暂行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闽台建设人才的交流合作。

[责任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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