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签署两周年 厦台经贸收获颇丰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于2011年1月1日实施两岸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自2012年起,有九成以上ECFA早收清单产品实现零关税。
根据ECFA,两岸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共有539项台湾产品、267项大陆产品按阶段享受减免税优惠。厦门出口台湾的清单内产品,如神香类制品、绝大部分的机械器具及其零件和化工金属炭化物都在受惠之列。
厦台货物贸易出现大幅增长
据了解,截至2012年4月,台湾对大陆出口享受ECFA早期收获清单优惠关税待遇的品共计45234批次,金额约66.14亿美元,关税优惠约2.73亿美元。
据统计,2011年厦门全市对台贸易总额达72.4亿美元,增长13.4%,其中出口14.6亿美元,进口57.7亿美元,分别增长37.9%和8.6%,再创历史新高。
ECFA项下商品对台出口逆势大增
2012年,受外需持续疲软影响,厦门市对台加工贸易大幅下滑,厦门对台进出口双双下降: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至5月厦门市实现对台进出口额27.49亿美元,同比下降7%,其中出口5.42亿美元、进口22.07亿美元,同比下降6.9%、7.0%。
但是,厦门市ECFA项下商品对台出口却逆势大增:1至5月对台出口额4240.4万美元,同比增长46.3%,占全市对台出口比重7.8%,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主要出口商品有光学元件、神香、导航仪显示器等,其中光学元件出口额达1583.8万美元,增长54.6倍,同期ECFA项下商品自台进口2.39亿美元,同比下降15.0%。
服务贸易领域也有多方利好
除了关税减免让两岸货物贸易直接受益,ECFA实施也给两岸多个领域带来利好。
据国台办发布的数据,在服务贸易领域,截至今年3月底,有6家台湾会计师事务所获得临时执业许可证,131家台湾企业获准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大陆引进了8部台湾电影;在金融领域,涉及19家台湾金融机构,包括3家台资银行筹建分行,1家台资银行获准经营大陆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13家台资金融机构获得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资格,2家台湾保险公司设立了子公司。与此同时,ECFA项下的大陆资本赴台投资案有43件,投资或增资金额1.08亿美元,其中中国银行台北分行、交通银行台北分行已获准营业,6月27日中国银行台北分行正式开业。
[责任编辑: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