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厦门中心支行积极拓展两岸人民币清算渠道
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探索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推进海峡两岸跨境人民币业务,拓展两岸人民币直接清算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厦台两地建立了两岸人民币直接清算机制,首笔两岸人民币直接结算资金落地,实现了两岸人民币NRA账户、代理行、清算行三种结算模式并行,结束了闽台两地人民币绕道香港等第三地清算的历史。
政策引导跨境结算渠道逐步拓宽
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行长李伟平告诉记者,近年来,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两岸金融合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先行作用,主要得益于两岸金融合作相向而行的共同意愿以及三个层面的政策对接:一是人民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机制相关政策不断完善。目前,海峡两岸企业可以通过港澳清算行、区域代理行和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三种结算模式,开展贸易和投资项下的人民币结算,两岸经贸交往中人民币结算比重不断攀升。二是台湾地区监管部门近年来在两岸货币清算方面态度积极。去年开放了台湾地区银行的国际业务分行(OBU)办理人民币业务,并扩大了业务品种和经营范围,未来有望进一步突破。三是厦门市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和两岸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在银行机构建设、业务拓展、人才引进、交流合作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因此,两岸人民币跨境结算渠道从最开始单一的港澳清算模式,到现在的三种结算模式并行,有力促进了两岸经贸金融合作交流。
目前,厦台两地已经实现人民币直接结算。2012年4月19日,台北富邦银行与厦门银行正式签署了人民币清算结算协议书,并在厦门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自此厦门银行将可以直接为台北富邦银行提供人民币代理清算服务,结束了厦台两地人民币绕道香港代理清算的历史。同时,多家台湾地区企业在厦门银行、中行厦门分行、兴业银行(601166)厦门分行等开立人民币NRA账户,实现与厦门地区贸易对象的人民币直接结算。因此,厦台两地已经实现了代理行和NRA账户两种模式的两岸人民币直接结算,成为传统港澳清算行人民币间接结算模式的有益补充。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4月末,厦门地区银行机构共办理130笔境外交易方来自台湾地区的跨境人民币资金实际收付,金额合计35.52亿元,占实际收付总量的11.29%,比2011年末提高约5个百分点,远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9个百分点,凸显厦门对台金融交流合作优势。目前,台湾地区已成为厦门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第三大境外交易方。
产品创新金融业务合作日益紧密
记者了解到,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自身优势,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在货币清算、账户管理、贸易融资、信用增级等方面开发了很多具有地缘特色的金融产品,服务于两岸经贸交流,受到两岸企业和居民的普遍认可。其中,厦门银行作为地方的法人银行机构,充分利用其贴近本地市场、经营自主灵活、对台辐射力强等优势,在开辟两岸货币清算结算渠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先行作用。今年5月份,厦门银行通过刚开立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成功办理了两笔人民币直接结算资金落地;并且通过台湾地区企业在厦门银行开立的NRA账户成功办理了对台人民币直接结算,产生了良好的区域示范作用。
多管齐下力促海峡两岸金融交流合作“我中心支行在围绕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增进两岸金融交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得到了地方政府部门和银行机构的大力支持配合。”李伟平向记者介绍说,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策宣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厦门中支始终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工作,先后通过广交会、九八国际贸洽会、外经贸服务日、中小企业服务日、行业企业协会等平台,直接面对台资企业及其他外经贸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增进了社会各界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理解和认同。二是现场调研推动。厦门中支密切跟踪和关注市场前沿,先后深入走访建发、国贸等外向型企业以及宸鸿科技等大型台资企业,了解企业经贸结算需求,组织召开台资企业专场调研会,引导台资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三是方案设计。厦门中支不断探索两岸货币清算结算先行先试路径,详细分析比较代理行模式、港澳清算行模式、NRA账户模式和未来人民币支付清算系统(CIPS)模式四种方案的优劣,提出将厦门打造为区域性货币代理结算中心的总体思路,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厦门市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政策,力求突出厦门作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优势。
记者获悉,下一阶段,厦门市中心支行还将在探索台湾地区机构参与人民币RQFII试点,研究内地新台币兑换和交易清算机制以及台湾地区人民币兑换和交易清算机制等领域问题,力求突出厦门作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先行先试优势,为促进海峡两岸金融交流合作进行更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责任编辑: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