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鼓励台资兴办养老院 业者吁勿当盈利机构
近日,厦门市落实《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再推新举措,允许台湾同胞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厦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众所周知,台湾养老业素来以服务品质优秀而闻名,未来,厦门的老人们能否享受到这种“台式”养老服务,我们来看看业者们怎么说。
互补 台湾最缺的大陆有
“夕阳”代表老年,然而养老服务业却是一个有广阔前景的朝阳产业。此前,两岸相关专家聚集鼓浪屿,并一致认为两岸在此领域将有很多合作的机会。近日厦门出台的政策便鼓励台资来厦办养老机构,且非营利性的机构可享受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以及水、电、管道燃气的价格等优惠项目。
台湾老人福利机构协会理事长赵明明告诉导报记者,台湾和大陆在养老服务业上有很强的互补性。例如,这段时间以来,随着台湾人口老龄化的日益严峻,老人越来越多,护理人员则出现紧缺的现象;而大陆在人力方面是比较充足的,缺的是护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从护理人员的角度上看,两岸就有很大的合作空间。
在台湾,养老服务机构分成大型(50床以上)和小型(49床以下)两种。大型的有100多家,小型的有900多家。大型的机构多以财团法人的形式出现,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小型的机构竞争激烈,在赵明明看来,未来可能到大陆闯荡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以小型的为主。
顾虑 养老院投入非常大
虽然厦门提出了优惠政策,以吸引台资来厦办养老服务机构,但在采访过程中,台湾业者却不乐观,“这个政策当然很好,但是开养老院并不是简单的事情,资金的投入是非常巨大的”!台湾桃园佳安老人长期照顾中心的林永荣告诉导报记者,在台湾,养老院一个床位的设备费用是200万-300万元(新台币,下同),倘若设置200个床位,至少要投资4亿元,这还不包括平时周转的费用。
“由于台湾养老服务机构非常强调非营利性,大多机构能获得相关的补助,比如投入2亿元,可以补助几千万元,不知道大陆有没有相关的政策。”资本投入是一回事,更让林永荣揪心的是,台湾相关法令对于养老服务业的标准是十分严格的,但是把养老院“搬”到厦门后,这个标准还要不要执行,如何能获得公平的竞争环境呢?
林永荣举了一个例子,在台湾,一位护理人员最多只能照顾8位老人,但是厦门养老院是不是也是这样执行的?“倘若没有一个标准,大家恶性竞争,服务品质必定会大打折扣。”
理念 养老院不是盈利机构
对林永荣来说,到大陆开养老院并不是新鲜的话题。此前,便有人动过这方面的“心思”。由香港人出资、大陆人出地盘、再由台湾人提供服务,这个想法听起来很不错,但最终不了了之,其中一个重要分歧就是,养老院到底是要做成盈利的还是非盈利的?
在林永荣看来,养老服务业应该以公益为首要出发点,而在许多大陆商人的观念中,往往还是把它当成一个产业或一个赚钱的工具。林永荣建议,由大陆的政府出资兴建养老院,再让台湾的养老服务机构来投标,这样既能保证养老院的公益属性,又能保证其服务品质。(杨思萍 肖美虹)(《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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