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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经贸社团可在厦设立代表机构 方便交流合作

2012年04月20日 11:01:00来源:东南快报

  台湾经贸社团来大陆交流合作将更方便,他们可在厦门设立代表机构。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获悉此消息。

  民政部近日授权厦门市民政局开展台湾经贸社团代表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据悉,这在福建省尚属首次,该工作也走在全国的前列。

  厦门市民政局表示,将加强调研,制定台湾经贸社团在厦设立代表机构的公开备案管理办法,内部审批程序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此外,厦门市民政局还将相应增加专职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等,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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