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芗城审结涉台案件133件 保台商台胞合法权益
记者13日从闽南漳州芗城法院获悉,该院2010年共审结133件涉台案件,保障当地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
台企漳州某地产公司与陈某夫妻因商品房预售合同发生纠纷,芗城法院近日依法审理,仅用一天时间审理结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台企负责人肯定。
芗城法院工作人员彭满荣介绍称,2010年该院多次组织开展“送法进台企”活动,组织涉台案件审判庭人员深入芗城区台资集中地——金锋开发区,与开发区台商座谈,向他们介绍涉台案件审判庭的职能以及法院维护台商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向他们发放法官联系卡,解答台商们提出的有关企业雇佣、工伤赔偿、上下班交通事故的赔偿等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台资企业防范市场风险,受到台商欢迎。2010年,芗城法院共审结涉台案件133件,标的3915万元人民币。
漳州芗城区是台胞主要祖籍地、台商投资集中地,现有台资企业近百家。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造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妥善处理好涉台案件,及时有效地维护台资企业和台胞合法权益。芗城法院先后于2007年7月设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2009年3月成立涉台案件审判庭,专门受理该院管辖的一审涉台民商事案件。
彭满荣称,新成立的涉台案件审判庭是一个单独建制的专门审判庭,将集中受理属于该院管辖的一审涉台民商事、刑事、行政等案件。涉台案件审判庭通过建立涉台案件绿色通道,简化涉台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相关手续,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台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
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台商工作,日前该院还邀请7位台商效能监督员共商发展大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对台商效能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落实解决。(刘永明 杨特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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