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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涉台法律界人士学习座谈胡总书记“六点意见”

2009年01月06日 13:26:00来源:福建东南新闻网

  1月5日下午,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组织福建省涉台法律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并就关于促进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建设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我省涉台法律政策研究进行了座谈。

 

    省委政研室、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台胞工作)委员会、省台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协港澳侨台和外事委员会等相关单位代表出席了座谈会。与会者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是新时期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六点意见”尊重历史、尊重现实,体现了两岸人民共同愿望,是处理两岸关系的指导性文件。与会的专家学者联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实际,就发挥“五缘”优势,拓展“六求”作为,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区的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福建日报  记者 朱力南)

[责任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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