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台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检查组在富丽真金实地调研(长沙市台办供图)
中国台湾网6月13日讯 近日,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瑜珲带队,就长沙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细则一办法)工作赴浏阳市、长沙县和望城区开展专题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调研走访了湖南景泰烟花有限公司、富丽真金家纺有限公司、统力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六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旺旺集团湖南总厂、湖南大杰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相关产品性能,年产值、销售收入、市场订单等企业生产及经营情况,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未来发展规划等,听取台资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企业不断做优做强,助力长沙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王瑜珲指出,开展台胞投资保护执法检查,是切实保护台胞投资合法权益、优化台商投资环境、推进长台经贸合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也是人大履职工作的应有之义。王瑜珲表示,各区县贯彻落实台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对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王瑜珲强调,各区县要紧扣执法检查的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主动整改,切实提高执法检查实效。要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贯彻实施台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要聚焦企业所需,努力在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助力企业稳产纾困。要围绕服务台资企业强链延链补链,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丰富产业链条,吸引更多优质台资项目落户长沙。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依法监督力度,改进完善监督方式,支持推动贯彻“一法一细则一办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据悉,下一阶段,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本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中国台湾网、长沙市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