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农林15条措施” 深化琼台农业林业交流合作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海南省台办)
中国台湾网7月5日讯 7月4日上午,《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海南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农林15条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举行,海南有关部门对“农林15条措施”政策作具体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出台“农林15条措施”,是海南与台湾同胞分享海南自贸港发展机遇,推进涉农惠台政策贯彻落实,深化琼台农业林业交流合作,打造琼台农业林业特色品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农林15条措施”具有三大特点:一是立足解决台胞台企实际困难;二是深入落实“同等化待遇”;三是分享海南自贸港发展机遇。“农林15条措施”针对在琼台胞台企在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涉及的农地林地使用、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也充分展示了海南在同台湾同胞分享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红利的决心和行动,为促进琼台农业林业交流合作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最新统计,目前在海南投资农业的台资企业总计315家,其中水果、花卉、茶叶种植242家,水产品养殖42家,农产品加工15家,休闲农业、电商农业和其它涉农类企业16 家,实际投入资金3.2亿美元。具有制种育苗能力的台资农场达到将近70个,引进80多类700多个台湾农业新品种。如水果品种中的莲雾、释迦、“圣女”小番茄、芒果(台农、金凰等)、凤梨(17 号、22 号、金钻等)、番石榴等,水产业有“澳洲龙虾”、“东星斑”、“龙胆石斑”、“中华锦绣龙虾”、东风螺等几十个新品种。琼台农业合作对促进海南现代农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台湾网、海南省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