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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条在山东】“56条措施”政策解读之十四: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台湾同胞参加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的有关说明

2019年02月01日 15:23:00来源:中国台湾网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台湾同胞参加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的有关说明

  一、政策说明

  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在山东省人社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在山东省就业的台湾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申报参加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二、申报范围

  凡在山东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的台湾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以及属地管理原则申报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三、申报材料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和评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给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著作、论文、成果和受奖项目等。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可通过浏览器打开地址:http://124.128.251.110:8185/,进行注册填报。该系统登录页面有“说明书”,申报人员可下载查看。材料报送时间及纸质材料的类别、数量等要求见当年度报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四、申报评审程序

  整个申报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纸质材料报送专家评审、公示、公布名单等。

  五、承办主体

  山东省科技厅人事处

  六、咨询电话

  0531-66777073

  七、服务网站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sdstc.gov.cn/)

[责任编辑:王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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