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条在浙江】浙江省舟山市推出“惠台66条措施” 促进舟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中国台湾网12月6日舟山讯 根据国家、浙江省有关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最新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近日,《舟山市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出台。
该《实施办法》共三大部分66条,是舟山市目前最全面的舟台交流合作规范性政策文件。内容包括台资企业在舟山投资和经贸合作给予与舟山其他企业同等待遇,以及为台胞在舟山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舟山市居民同等待遇的具体规定。
这些办法,既保留和细化了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措施,譬如:
台资企业可享有本地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各项政策和优惠。
符合条件的工业台资企业项目,可以按所在地等别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出让。
高新科技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支持台胞参与电视节目、电影、电视剧等文艺作品的制作。
台胞可以按规定缴存和方便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台胞,可以申领居住证和市民卡,享有出行、就学、医疗、旅游、通讯、消费和参与社会活动的便利等。
此外,该《实施办法》更有舟山特色,更具“含金量”,主要体现在:
1、为台资台企台商打开了参与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政策大门。
2、编列了可以参与“四个舟山”(创新、开放、品质、幸福)建设的产业门类和合作方向;有关行政审批改革、制造业转型升级、海洋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浙台(普陀)经贸合作区建设的政策明确向台资企业覆盖。
3、科技型企业和高端人才可以享有舟山市系列化的扶持和优待政策。
4、允许台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舟山市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定方式台湾金融机构可以参与本地金融业务和服务,可以在保税区开展跨境业务,对台小额贸易给予相应便利。
5、为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
6、可以按相关规定在舟山购买商品住宅,申请承租公租房、人才公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7、台胞可以在舟山市所有合法经营的宾馆酒店,包括民宿登记住宿;可以凭台湾相关有效证件直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
8、舟山籍台胞可凭居住证和台胞证申办普陀山入山年卡,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实施办法》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两岸一家亲”理念和深化两岸经济文化合作的重要思想,坚持率先与台湾同胞分享舟山发展机遇,围绕逐步为台胞在舟投资、创业、学习、生活提供与舟山居民同等待遇的目标来进行。
该《实施办法》由舟山市台办、市发改委牵头,有47个部门和单位参与制定。从立项起草到正式颁行,共用了7个月时间,在调研、座谈、论证、征询意见的基础上,深化了国家和省里的规定,充分结合了舟山实际和新区、自贸试验区、市委市政府现行政策规定,也回应了台企台胞的迫切需求和愿望。(中国台湾网、舟山市台办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王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