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 四川出真招+组合拳
参访嘉宾一行在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成都产业园参观考察(四川台办供图)
中国台湾网6月8日四川讯 6月6日下午,来川参加四川·台湾产业合作推介会的部分台湾知名企业家代表分赴成都、德阳和眉山,实地感受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情况,共话合作商机。
2017年12月27日,经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共同批准,同意在四川省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合作区”的地理区域涵盖三个产业园,包括位于成都市青白江经济开发区的成都产业园、德阳高新区的德阳产业园、天府新区眉山青龙区域的眉山产业园。
参访中,产业园各具特色的发展优势、雄厚的产业基础及出台的一系列惠台政策,给台湾嘉宾留下深刻印象,大家十分看好合作区发展前景和四川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开放合作优势。
产业高度集群
成都产业园为台资企业发展提供坚实产业链支撑
园区位于成都东北部的青白江区,属于成德绵经济走廊核心区,幅员面积37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0万,是成都中心城区之一,是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大片区之一,是中欧班列(蓉欧快铁)的始发地。
园区围绕“第一产业合作共用、第二产业积极承接、第三产业深度开放”的总体思路,依托台商企业发展优势和青白江区产业发展定位,以“一港三城六个特色小镇”为建设载体,重点在国际贸易、出口加工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开展合作。园区目前已形成智能制造、先进材料、现代物流、国际贸易为主导的产业体系。已入驻各类工业企业22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74家;入驻现代物流、国际贸易类企业1000余家。
出台6大方面台商投资优惠政策
德阳产业园伸出最高1000万元补贴橄榄枝
位于拥有“长江文明之源”三星堆的德阳广汉市,与成都接地相连,是成德一体化的桥头堡,距离成都市区19公里,距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青白江片区仅3公里。
用地补助:除商业、娱乐、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外,新建项目用地可采用“先租后出让”的方式取得。对达到一定投资强度和税收强度的项目,可获得取得土地基准地价30%的资金补助。
规费减免:对一次性建设容积率达到一定标准的项目,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上可免收或减半收取。
产业支持:台企在引进国际先进生产线设备时最高可享受1000万元补贴。在认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一定水平时最高可享受500万元补贴。
金融支持: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超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项目,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最高可享受200万元的贴息补助。
人才服务:在台企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才,可享受本地购房补贴或当地住宅租赁补贴。对入选国、省“千人计划”等项目的台籍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奖励。
其他政策:区内台商企业的外地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子女在就学等方面可享受高新区常住户口待遇。
眉山全域纳入“合作区”承接地
条条干货助推产业园发展
园区以天府新区彭山青龙区域为核心区域,同时眉山市将眉山全域纳入“合作区”承接地,岷东新区、成眉合作园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眉山经开区新区、观音镇工业园等园区形成“一核五区”重点构架,以园区现有规划、产业定位为依据,重点围绕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现代服务业引领强势企业入驻眉山相应园区,同时享受优惠政策。
彭山区处于成都半小时经济圈,距天府新区兴隆湖25公里,双流国际机场27公里,天府国际机场70公里,乐山港75公里,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并具有产业基础扎实、人才资源丰富、商务成本低廉等优势。
参访嘉宾一行在眉山产业园青龙园区管委会参观考察(四川台办供图)
园区出台了《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眉山产业园优惠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一)用地政策
1.园区工业用地挂牌出让价格为八万元/亩起。
2.对于前景好的项目,落实分期供地、弹性供地、租赁用地和预留用地等政策。
(二)用工政策
支持企业用工需要,园区每年组织2—3次人才招聘会,并按照企业用人数量和用人方向组织就业培训。
(三)用资政策
1.股权合作:对进入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园区可组织市、区国有投资公司参与股权投资。
2.贴息:园区按国家基准利率50%对企业当年实际支付利息予以补贴,补贴期三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3.实施“企业上市计划”,对实现资本市场融资的企业,按《眉山市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办法》(眉府办〔2017〕76号)给予鼓励。
(四)用电政策
争取电力优惠政策,电价最低每度0.4元。
(五)用房政策
1.租用厂房给予“两免三减半”补贴;
2.修建厂房每平方米补助100-250元;
3.园区可垫资建设厂房。
(六)奖补政策
1.地价补贴:企业获地后,达到双方约定条件,园区按项目实际地价的40%给予支持。
2.投资补贴:口岸加工制造类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000万元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模以上企业的,按实际投入资金的2‰,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为300万元。
3.销售补贴: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五亿元的,园区按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奖补企业领导班子,最高为200万元。
4.社保补贴:对参加“五险一金”并依法依规足额缴费的企业,园区按企业承担当年缴费总额的30%予以奖补,奖补期五年。
5.所得税补贴:对国家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达到约定条件的,按投产3年中对市级及以下贡献额,分年度奖补给企业。
6.高管补贴:达到双方约定条件后,高级管理人才,工作前5年,园区根据个人对市级及以下贡献额,分年度奖补给个人。
7.研发补贴:园区对达到双方约定条件的企业,按投产三年中对市级及以下贡献额,分年度奖补给企业。
8.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达到双方约定条件后,其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工作前五年,园区根据个人对市级及以下贡献额,分年度奖补给个人。
9.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予以专项支持,园区按研发费用30%予以补助企业,最高为500万元。对于高层次领军型创业人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高学历人才带来的项目,园区资助最高为50万元。
(七)总部经济政策
鼓励企业在园区设立运营总部,达到双方约定条件后,园区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对入园总部企业予以一定奖补,单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八)其他事项
特别重大项目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还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九)设立台商服务中心
专门为台资企业和台商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台胞台商协调就医、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的服务,负责受理台资企业、台商的各类投诉事项。(中国台湾网、四川省台办联合报道)
[责任编辑:丁凯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