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24日淮安讯 为深入贯彻《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两聚一高”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两大目标”,更大力度扩大对外开放,更高层次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努力打造更加开放公平的营商环境,淮安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淮政发[2017]19号)。因文件共有十条内容,简称“淮十条”。
“淮十条”中指出,要强化淮台合作,巩固台资高地。利用台资是淮安市开放型经济的最大特色和亮点。2014年创成国家级台资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并获省政府专项政策支持。“淮十条”明确和重申台资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的鼓励政策,一是推进台资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核心区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功能配套,加快台资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项目集聚。二是引导县区在省级开发区内设立台资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拓展区,围绕特色产业加快台资项目集聚。三是深化淮台园区共建,支持各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规划建设台资产业(科技)园区,与台湾产业园、科技园等平台开展长效合作。四是鼓励台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台湾优秀人才同等适用高层次人才引进扶持政策,对高端人才团队层次高、创业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广的项目,给予创业资金支持。五是举办品牌活动,突出项目导向,更加务实办好台商论坛、台湾·淮安周系列品牌活动,促进淮台之间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合作。(中国台湾网淮安市台办通讯员 陈星)